华能核电开发公司海南昌江核电码头南侧砂质海岸生态修复工程CK子项施工期海域环境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02-2-013-01)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核电开发公司海南昌江核电码头南侧砂质海岸生态修复工程CK子项施工期海域环境监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海南昌江核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南省
2.2 服务内容:为保障核电厂码头南侧砂质海岸生态修复工程CK子项施工顺利开展,全面掌握施工期及施工结束后海域环境质量变化、岸滩生态状况及地形地貌动态,及时识别施工对海洋环境的潜在影响,对CK子项施工期海域环境进行监测,施工期每半年进行一次监测,施工结束后进行一次监测。
2.3 标段划分:华能核电开发公司海南昌江核电码头南侧砂质海岸生态修复工程CK子项施工期海域环境监测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塘兴村。
2.5 服 务 期: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核电厂码头南侧砂质海岸生态修复工程完成后一个月。以甲方项目实际进展为准。
2.6 招标范围:CK子项施工期及施工结束后海域环境监测。包括:水质环境监测、沉积物环境监测、海洋生物环境监测、潮间带生物监测、珊瑚礁资源监测,岸滩冲淤与水下地形、岸滩稳定性监测,海岸线监测。详见《技术规格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计量认证证书)认证范围:海洋监测;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海洋测绘)。
(2)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海洋调查监测类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03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2月10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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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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