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炼化分公司10万吨/年聚丙烯酰胺项目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6-Z221-GC0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炼化分公司10万吨/年聚丙烯酰胺项目安装工程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石油股份炼化新材料〔2025〕1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东寰球广业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宏伟化工园区大庆炼化公司厂区内。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包括新建8万吨/年丙烯酰胺装置、10万吨/年聚丙烯酰胺装置,将现有 1.5万吨/年硫酸铵装置能力提升至3.5万吨/年,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依托现有装置,不足部分填平补齐。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1)新建8万吨/年丙烯酰胺装置。
(2)新建10万吨/年聚丙烯酰胺装置。
(3)1.5 万吨/年硫酸铵装置能力提升至 3.5 万吨/年。
(4)新建区域变电所。
(5)化工区汽车栈桥的拆除还建。
(6)新建干粉智能立体库房。
(7)公用工程:给排水、污水处理及消防工程,电气及电信,供热供风工程。
(8)辅助设施:聚合物控制中心改造,仪表机柜室改造等。
本项目包含工区(单元)明细详见下表:
| 序号 |
主项号 |
装置号 |
主项及单元名称 |
备 注 |
| 1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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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厂性 |
总图道路、室外管廊、全厂给排水等 |
| 2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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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套丙烯酰胺 |
简称丙烯酰胺装置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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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丙烯酰胺主厂房 |
含精制工段、发酵工段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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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
水合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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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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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
产品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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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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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套聚丙烯酰胺 |
简称聚丙烯酰胺装置 |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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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
聚丙烯酰胺主厂房 |
含1#聚丙烯酰胺主厂房、2#聚丙烯酰胺主厂房、辅助用房;(自南向北,是1#厂房,2#厂房,生产线依次是D1线,D2线,D3线,D4线) |
| 8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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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仓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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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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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
包装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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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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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
干粉库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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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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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 |
连廊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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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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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套硫铵 |
简称硫铵装置 |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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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 |
四套硫铵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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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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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 |
二套硫铵厂房 |
(现有,涉及局部改造) |
| 15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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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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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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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 |
冷冻水站 |
(现有,涉及局部改造) |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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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 |
污水处理场 |
(现有,涉及局部改造) |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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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
污泥脱水机房 |
新增 |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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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
加药间 |
扩建 |
| 20 |
|
530 |
区域变电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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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
600 |
|
辅助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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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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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 |
氢氧化钠罐区 |
(现有,涉及局部改造) |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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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 |
化工区汽车装卸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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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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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 |
装卸站控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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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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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 |
装卸站候车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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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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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 |
化四污水处理站 |
(现有,涉及局部改造) |
| 27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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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物控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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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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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 |
聚合物控制中心 |
(现有,涉及局部改造) |
包括但不限于除第三方检测、桩基工程、土建工程外,包含项目基础设计文件所包含的所有专业(给排水、工艺管道、设备、电气、仪表、消防、暖通、电信等专业)、全部工程内容的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包括拆除与恢复)、施工、调试、验收、开工保运、竣工验收及资料归档、维护培训、后续服务等。现场临时场地处理(如需要,例:大型吊车进出场及吊装场地);具体详见各标段招标附件1《工作范围及要求》和招标附件3《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工程中交。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因安装工程工作量大、工期短、黑龙江大庆地区寒冷天气影响,为确保按照业主合同按时中交,最大限度投入人力、机械以缩短工期,本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段:
| 标段号 |
具体内容 |
备注 |
| 1 |
聚丙烯酰胺北主厂房、包装厂房和连廊、干粉库房、化四污水处理站(装置号:210(北主厂房)、310、320、330、660)区域范围内:钢结构及其防腐防火(含固定于其上外保温围板安装)、设备及其防腐保温(含产品包装线安装,电梯安装除外)、管道及其防腐保温(含给排水管道地上部分)、电气(含配电间供配电系统安装,含构筑物和设备照明电气安装,埋地防雷接地及其预留甩头除外)、自控仪表、电信系统、采暖空调通风系统、消防系统等施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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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聚丙烯酰胺南主厂房、辅助用房、污水处理场(装置号:210(南主厂房和辅助用房)、520、521、522)区域范围内:钢结构及其防腐防火(含固定于其上外保温围板安装)、设备及其防腐保温(含产品包装线安装,电梯安装除外)、管道及其防腐保温(含给排水管道地上部分)、电气(含配电间供配电系统安装,含构筑物和设备照明电气安装,埋地防雷接地及其预留甩头除外)、自控仪表、电信系统、采暖空调通风系统、消防系统等施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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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丙烯酰胺装置、氢氧化钠罐区、硫铵厂房、区域变电所、冷冻水站、聚合物控制中心(装置号:110、120、130、400<410、420>、510、530、620、810)区域范围内:钢结构及其防腐防火(含固定于其上外保温围板安装)、设备及其防腐保温(含产品包装线安装,电梯安装除外)、管道及其防腐保温(含给排水管道地上部分)、电气(含配电间供配电系统安装,含构筑物和设备照明电气安装,埋地防雷接地及其预留甩头除外)、自控仪表、电信系统、采暖空调通风系统、消防系统等施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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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化工汽车装卸站区域及其附近新建和改扩建道路区域、各装置外管廊新建和改造(装置号:000、630、640、650)范围内:钢结构及其防腐防火(含固定于其上外保温围板安装)、设备及其防腐保温(含产品包装线安装,电梯安装除外)、管道及其防腐保温(含给排水管道地上部分)、电气(含配电间供配电系统安装,含构筑物和设备照明电气安装,埋地防雷接地及其预留甩头除外)、自控仪表、电信系统、采暖空调通风系统、消防系统等施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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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招标范围
大庆炼化分公司10万吨/年聚丙烯酰胺项目全厂性、四套聚丙烯酰胺、四套丙烯酰胺、成品仓库、四套硫铵装置、公用工程、辅助工程、聚合物控制中心等区域范围内的全部安装施工工作及相关辅助工作,主要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各标段工作内容详见招标附件1 :《工作范围及要求》和招标附件3《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
2.5.1标段区域内钢结构、管道、设备、电气、仪表、电信、消防、暖通及其他专业的安装工程、试验试压、吹扫、气密、单机试车、仪表单校、配合各类验收、联合调试、配合投料试车等在本次施工范围内。其中钢结构安装包含部分厂房压型钢板安装工作;钢结构如果存在制造部分小的制造偏差,如:螺栓连接孔位置偏差;部分连接板尺寸偏差,部分结构长度、宽度方向误差由标段内施工单位进行适当修改后进行施工,该部分工作不在另外报价;对于个别影响结构安全或者有重大结构尺寸调整部分,由设计和制造单位进行修改。
2.5.2标段区域内建筑电气、照明等工作内容已包含在土建工程招标中,不在本标段施工范围内。
2.5.3标段区域内防雷接地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防雷接地地下部分已在土建工程中招标,本次不再进行报价;管道、设备、钢结构及电仪、电信等专业接地部分包含在安装工程中。
2.5.4各标段内的给排水、消防道地下部分管道,不包含在本次工作范围;土建工程的建筑给排水、落水管等工作内容包含在土建招标中,不在本次工作范围。
2.5.5标段区域内、外为满足自身全建设周期施工管理需要的施工临设施工,包括不限于:办公设施搭建、现场卫生间搭建和维护管理、预制场地的完善、临时道路的修筑、材料设备库房和堆场的修建、临时用电线路和用水线路的敷设、场地临时排水沟修筑、装置和安装预制场边界施工围挡、施工道闸和门岗设立、现场办公区和预制场监控系统安装投用、场地平整硬化等工作。
2.5.6标段区域范围内安装工程交工资料的编制及和其它投标人之间的接口工作的交工资料编制;负责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及评审。
2.5.7现场所有标段EPC采购的材料、设备,业主采购的材料、设备到现场后的卸车、运输至总包商指定的存放位置由标段4投标人完成,本标段投标人应提供足够的人力和机具以保证到货的材料和设备做到及时卸车;避免多个标段各自卸车存在推诿现象。卸车要求:设备材料到货24小时内卸车完毕,大型设备材料要求立即组织卸车,根据情况经EPC方确认可以合理延长时间。
2.5.8各标段内的所有材料设备的二次运输和保管工作由各标段独自承担;EPC总承包商及业主所供材料和设备领用、倒运、储存和保管、回收等工作,领用地点包括但不限于发包方及业主方堆场和库房;各标段内的二次倒运费用不在另外计算,应在施工费内包含。
2.5.9标段区域范围内工程所有施工机械、检测设备、施工辅助材料的提供、保管与维护。
2.5.10工程所有施工工序的试验与检验工作;按设、规范及合同要求提交所有的施工记录和试验检验报告。
2.5.11标段区域范围内工程所需各种施工注册工作,并承担各种注册及报验费用。
2.5.12标段区域范围内为项目相关各方(包括不限于EPC总包、第三方检测单位、各方供货商和服务商、监理单位、业主单位、政府各监督管理部门)无偿提供水平和垂直运输、脚手架、作业平台、施工通道、夜间照明、水电接驳口等设备设施及服务。
2.5.13除上述主要工作内容外,还包括为保证安全、保证质量、按时完成各项施工工作所需全部辅助设施的搭建和拆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临设、脚手架、吊车等施工机械、现场施工通道、现场防护设施、现场吸烟休息棚、饮水点等设备设施等。
2.5.14项目管理:投标人负责临时设施的建造、维护、拆除、占用土地的恢复,负责招标人采购的设备、材料的领取、运输、保管;投标人负责的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管,施工,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的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保险;工程接收前的照管和维护;对招标人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等的培训;试运行;编制竣工文件、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
2.5.15协助业主及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
2.5.16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
2.5.17各标段界区管线碰头原则:按照工艺流程图流向,介质流向后方的投标人负责施工该条管线的碰头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的入库承包商且状态正常,并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承包商相关情况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实时查询。
3.2资质要求
3.2.1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或一级资质。
3.2.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具有有效的GC1类(工业管道安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
2022、2023、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业绩要求
标段1: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合同额3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石油化工建设项目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含安装工程)业绩。
标段2: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合同额3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石油化工建设项目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含安装工程)业绩。
标段3: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合同额4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石油化工建设项目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含安装工程)业绩。
标段4: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合同额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石油化工建设项目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含安装工程)业绩。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
3.5.5开标当日,未被“*”网站(https://*/#/)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3.5.6开标当日,未被“*”网站(https://*/#/)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三商黑名单、未被列入招标人黑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3.6项目经理要求
3.6.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2具有工程序列中级或以上职称。
3.6.3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4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合同额28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石油化工建设项目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含安装工程)项目经理业绩。
3.7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8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8.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社会保险关系。
3.8.2各标段配备至少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8.3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或以上职称;
施工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或以上职称;
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或以上职称;
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9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0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3.11其他要求
3.11.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任职。
3.11.2施工管理负责人不可以与项目经理兼任;安全管理负责人不可以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兼任。
3.11.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3.11.4投标人必须承诺:对所属务工人员工资支付负主体责任。必须对务工人员进行动态管控,强化劳务合同管理,建立一人一档实名制台帐;向采购人及时足额缴纳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含银行保函),在当地国有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并为农民工办理工资支付银行卡,确保农民工工资每月按时足额支付到位。
3.12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最多1个标段排名第一。各标段的开标、评标顺序为:标段3、标段1、标段2、标段4。
投标人排名第一的标段达到1个,不再参与后续标段评审,后续标段在初步评审时做否决投标处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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