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泽普巴什托普油田2026年天然气委托加工服务
招标编号:ZY26-XJT15-FW006-00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成本,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泽普采油气管理区巴什托普油田地处喀什地区巴楚县琼库尔恰克乡境内,东北距巴楚县约108km,西距伽师县约120km,地貌为沙漠。巴什托普油田日产天然气6000方,井区周边无可依托的已建集输与处理系统,区块生产井群古2CH井、群7井。单井油气在井口节流后气液混输至群7井场,简单气液分离后,原油进大罐储存定期拉运。为了保证单井的正常生产,达到在群7井场交接,进行CNG罐车充装的条件,需要零散气回收技术服务。
2.2招标范围:
对泽普采油气管理区范围内巴什托普油田区块低压闪蒸气进行脱水脱烃后增压进行CNG充装服务。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新疆喀什地区巴楚县巴什托普油田。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投标人具有已完成的天然气处理业绩一项。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业绩清单;
(2)提供对应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提供发票扫描件或结算资料。
3.3●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具备天然气处理装置运行维护方面相关工作经历;投标人承诺配置服务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在其它正在实施的项目兼职。
(2)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天然气处理装置运行维护方面相关工作经历。
(3)安全负责人2人:具备天然气处理装置运行维护方面相关工作经历;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操作人员5人:均具备天然气处理装置运行维护方面相关工作经历。其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2人(持特种作业操作证(压力容器作业操作证R1)),天然气净化操作人员2人,特种作业人员操作人员1人(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证))。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人员清单(含姓名、身份证号、岗位、工作业绩经历)及对应人员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承诺中标后在项目开工前天然气净化操作人员取得天然气净化工证);
(2)提供2025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操作人员缴纳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至少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并加盖对应管理部门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⑶提供项目经理不在其它正在实施的项目兼职承诺。
3.4●设备要求:(1)具备脱水、脱烃等相关设备设施,配套有相应辅助系统可满足安全生产需求,处理量0.6万方/天以上,压缩机设计压力不低于20MPa。
(2)投标人承诺需完成上述设备设施、安装、调试,达到投产条件并取得合法经营手续。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设备设施清单(需表明设计压力、处理能力参数);(2)提供承诺书。
3.5● QHSE 要求:
(1)投标人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2)投标人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2)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QHSE)承诺书》做出承诺。
3.6●信誉要求:
1. 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1)和(2)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现场查询;(3)和(4)提供承诺。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自然人的投标。
3.4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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