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塔里木油田开发2026-2028年推沙方服务框架协议招标
招标编号:ZY26-XJT04-FK002-00
本项目已按规定履行相关报批、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1.2 项目概况:开发事业部负责塔里木油田公司新部署井位开发井实施工作,在富源、满深、塔中、哈德地区等沙漠地区,需要推沙、平整场地,为钻前施工创造场地条件,事业部2026-2028年度预计开展沙漠地区推沙方工程量约120口井。
1.3 资金来源:招标人出资100%,资金来源为2026年钻井投资,估算金额1940万元(含税)。
1.4 招标范围:
开发事业部所辖探区内约120口井需要进行推沙方服务。
1.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 项目要求
2.1服务期限:2026年6月1日起至2028年5月31日止。
2.2服务地点:新疆喀什地区、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等。
2.3服务质量或服务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
● 营业执照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 人员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至少1名。该类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国家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并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2.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员至少1名。该类人员须持有国家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投标人应当承诺为投入本项目的所有员工缴纳社保(至少包含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4种法定社会保险)。
资料提供形式:(1)人员清单及相关证书扫描件;(2)项目经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无不良行为记录查询结果截图、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承诺书;(3)投标人为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交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缴费时间:2025年8月至2026年1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至少包含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4种法定社会保险;(4)为投入本项目的所有员工缴纳社保承诺书。
设备要求:
投标人具有至少2台功率在300kw以上的推土机。
资料提供形式:(1)设备清单(标注型号及生产厂家);(2)提供设备铭牌或合格证等设备功率证明材料;(3)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
●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井场推沙方业绩1项。
资料提供形式:(1)业绩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作业井号、施工作业内容、地貌描述、作业时间);(2)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结算资料(结算发票或结算单或工作量签证单);(4)业绩按单井井次计。
●QHSE要求:1.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企业信誉:
(1).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最近三年(2023-2025)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资料提供形式:(1)-(2)提供对应网站最新查询截图或以评标现场评委现场查询为准(3)-(5)提供承诺书
●其他要求: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投标无效:
(1)投标人间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关联关系的;
(2)投标人在“*”集团级三商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3)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暂停或取消期限内的。
以上情形分别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天眼查”“*”“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查询结果为准。
- 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
| 惩戒主体 |
黑名单等级 |
惩戒适用 |
惩戒范围 |
惩戒阶段 |
信息查询 |
| 1、纳入黑名单的“三商”。 2、纳入黑名单的“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在惩戒期内在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该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 |
集团公司级 |
全集团 |
区分物资、工程、服务类型 |
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 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
以*公示信息为准。 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 外网:https://*/ |
| 企业级 |
原则上本单位 |
- 关于“三商”黑名单管理的承诺: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惩戒相关内容见下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响应该要求(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响应“三商”黑名单管理要求承诺函)。
注意事项:(1)列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的投标人,实行“一处受罚,处处受限”原则,惩戒处理措施适用于全集团,其受限的范围与投标类型一致。如列入工程建设承包商黑名单的投标人参加物资类招标项目的投标,其投标资格不受限制。(2)列入企业级“三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由所属单位在限定范围内实施惩戒处理,原则上相关惩戒适用于将其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如列入A单位工程建设承包商黑名单的投标人参加B单位的工程类招标项目,其投标资格不受限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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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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