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82-HDZB-K2026-0002
项目名称:残疾人居家康复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0万元(9600元/人/年)
采购需求:
适用本次框架协议的征集人:张家港市残疾人联合会。
适用本次框架协议的服务对象范围:张家港市户籍,因身体受限不易出门,同时存在康复意愿,且经专业评估确认具有较大康复潜力的肢体残疾人和脑卒中患者。
采购需求:引入具备相关医疗资质的供应商,为服务对象提供康复评估、居家康复服务及支持性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可提供总公司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非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被授权人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7.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文件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响应。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jszfcg.jsczt.cn/)
方式: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征集文件日期。未依照征集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
售价:0.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2-27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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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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