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独山子石化公司(含塔石化)9种塑料复合剂年度框架(1年)公开招标(三个标包)(二标包)
DSZSH2601-WZ007-XJFZX275-B11049200675951-263(2)
本招标项目资金其他,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实施或交货地点:【独山子石化本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物资配送中心总库或买方指定地点】;
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1、如果中标供应商产品在独山子石化公司使用过,供货时间以订单为准。 2、如果中标供应商产品未曾在独山子石化公司使用过,在合同签订后4 周内到货F-4401(DSZ)复合剂0.7吨、F-0640(DSZ)复合剂0.51吨、F-0723(DSZ)复合剂0.3吨,执行新剂试用程序,其余量供货时间根据用户试用情况而定,具体以用户通知为准。】;
5、合同履行期限:【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6、质量保证期:【不少于12个月(自到货之日起剩余保质期时间不少于10个月)】;
7、履约保证金:【10万元】;
1、联合体:如果联合体投标则本评审项不合格,否则合格。
2、投标企业供应链角色:云梦泽A15030712塑料复合剂已准入且状态正常的制造商。
3、业绩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复配抗氧剂或塑料复合剂(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国内聚烯烃装置有超过1000吨的供货业绩(不含试用业绩),应当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对应的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技术资料,用以证明如下全部要素:
1)业绩产品名称和规格型号;
2)业绩产品涉及的具体装置名称;
3)业绩产品使用时间,用户联系方式;
4)业绩产品使用效果合格的结论(用户单位盖章)。
备注:①.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证明资料无法完全覆盖上述所有要素,则应当针对缺失部分单独提供《用户证明》(用户单位盖章);②.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当在证明材料中对上述要素进行重点标注(着色、划线等醒目提示);③.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同时证明上述所有要素。
4、其他要求:4.1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4.2投标人应按照技术规格书中的*(1)条款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进行响应,未按照要求响应或完全复制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作为自身应答内容的,视为无效响应。
5、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下列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当投标人所附截图与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结果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核实结果为准): ①.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截图,共计1张)。 ②.开标当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2张)。 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及投标企业不得涉及相关行贿受贿行为。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方法:登录网页→选择“高级检索”→案由选择“刑案由”→“贪污贿赂”→关键字输入“投标人名称或相关个人姓名”→点击搜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2张)。 ④.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通过*查询投标人失信分情况,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失信有效期内的,投标将被否决)。 ⑤.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招标人取消或暂停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列入黑名单等)的状态(以招标人提供的相关信息作为评审依据)。 ⑥.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备注:上述“近三年内”是以开标日期为基准且含本数,往前倒推三个整年度;①②③项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提供,其余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核实)。
备注: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评审依据详见《初步评审表》。
特别说明: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惩戒相关内容见下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响应该要求(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响应“三商”黑名单管理要求承诺函”,投标人应当将该承诺函附入投标文件当中,或者投标人在《偏差表》中对此未提出负偏差则视为完全响应并进行了书面承诺),评标阶段相关评审要求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0条。
惩戒主体 |
黑名单等级 |
惩戒适用 |
惩戒范围 |
惩戒阶段 |
信息查询 |
1、纳入黑名单的“三商”。 2、纳入黑名单的“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在惩戒期内在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该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 |
集团公司级 |
全集团 |
区分物资、工程、服务类型 |
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 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
以*公示信息为准。 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 外网:https://*/ |
企业级 |
原则上本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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