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001]FJXFZB[GK]2025036
二、项目名称:2026年福建省永安监狱民警职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采购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福建鑫同福商贸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八一七中路与群众路交叉处君临盛世茶亭地块八商业综合楼27层23办公 | 1,532,090.20元 | 92.46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2026年福建省永安监狱民警职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服务类(福建鑫同福商贸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 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 2026年福建省永安监狱民警职工食堂物资配送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1年,其他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年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1,532,090.2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唐敏 |
| 评审专家: | 郑梅霞 、 郁华 、 郭永忠 、 杨颖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以实际预算金额242万元(预算资金构成:财政采购预算资金余额191.511275万,其它伙食补贴及自费消费预估约50.25万元);评标时中标人的报价只作为获取据实结算折扣的计算依据,合同金额在不超过本项目实际预算金额242万元的范围内据实结算,合同金额以实际金额(242万元)为准,即中标金额为242万元,因此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242万元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收费费率标准:金额(万元)50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金额(万元)50-100,收费费率标准0.9%;金额(万元)100-500,收费费率标准0.5%;3)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方式:a.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b.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缴纳。4)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开户名: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鼓楼支行账号:100026211970010002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2026年福建省永安监狱民警职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1.6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各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本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作为合同执行价格,评标时的报价只作为获取按实结算的折扣依据,不作为实际结算的合同金额,实际合同金额为本项目预算金额(242万元)。若合同期满或在合同期内采购总金额已经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242万元),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即视为供货期限届满)。
3、中标人:福建鑫同福商贸有限公司,中标价为1532090.20元(投标折扣为0.80)
4、中标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宁化路 126 号福机新苑 12#楼一层 A6 室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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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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