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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天府新区青锦片区排水防涝改造项目(EPC)标段

 

眉山天府新区青锦片区排水防涝改造项目(EPC)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眉山天府新区青锦片区排水防涝改造项目(EPC)(项目名称)已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发展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天眉管发改投[2024]8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眉东新城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对上争取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眉东新城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眉东新城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发展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天眉管发改投[2024]8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兴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眉山天府新区锦江镇。

2.2 建设规模:改造青龙永远社区、龙都社区排洪沟8公里、断面底部3米x顶部7米,改造 DN600 雨水涵管长度 2.75 公里、DN1200 雨水涵管0.6公里;改造锦江莲花社区底部3米x顶部7米排洪沟5.9公里,改造恒大金碧天下小区、莲花安置区、莲花老街、锦江里小区DN400~DN900排水管网10公里,改造雨水井260座,改造雨污混接点 24 处。

2.3项目投资:12100万元。

2.4 招标范围:(1)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整个工程施工图设计、编制符合评审要求的施工图预算和工程量清单(含满足编制要求的预算控制价)、参加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并移交、后续设计配合工作等内容。(2)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含变更)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及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内容。

2.5 计划工期:57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45日历天,施工工期525日历天。

2.6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规定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对上争取资金。

2.8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设计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联合体总数不得超过2家,其中施工单位不超过1家,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false3.3本次招标范围中施工部分的工作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中职责分工为承揽施工工作的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施工部分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应勾选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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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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