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水利发展资金蓬溪县任隆河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工程 /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2026年水利发展资金蓬溪县任隆河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工程 已由遂宁市水利局 以遂水函【2025】11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蓬溪县水土保持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及省财政资金 、县级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蓬溪县水土保持事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在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赋码: / ,经 遂宁市水利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遂水函【2025】11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00 k㎡,其中坡改梯66.86h㎡(含石坎27.82h㎡、土坎39.04h㎡),保土耕作1348.88h㎡,封禁治理984.26h㎡,新建蓄水池32口,沉沙凼56个,截排水沟11.049km,作业道路7.374km 。
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最低不低于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资质;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按照各行业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1.5近五年已完成0个类似项目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多个标段的,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3.4投标人在信用方面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投标: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四川”网站(http://www. creditsc.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rcpu.cwun.org/)中被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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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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