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油田2026年油气田地面工程等施工总承包框架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YT-GGSWZX-2026-GC-00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投资)已落实,该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概况:吉林油田油气田产能建设地面工程,老油气田调整改造工程以及配套工程项目等施工(单项工程小于400万元)。含配套的供电线路改造、二氧化碳驱(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管线内衬HDPE(硬聚氯乙烯)或内衬软管工程、环境敏感区安全隐患治理、防汛、注水专项、余热利用、清洁替代节能、地热等新能源项目。
2.1.2本项目预计金额9100万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不含甲供材),框架招标,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1.3施工地点:吉林油田所在区块,包括:扶余采油厂、新木采油厂、新立采油厂、红岗采油厂、乾安采油厂、二氧化碳捕集埋存与提高采收率(CCS-EOR)开发公司、松原采气厂、新能源公司、吉林东部油气新能源分公司、吉林西部油气新能源公司、川南天然气勘探开发分公司、储运销售公司、吉林油田托管的新能源子公司等;
2.1.4框架期限:2026年5月1日(或甲方通知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或上一个框架期、额度用满为止之日起至本框架额度用满为止),具体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以合同为准;
2.1.5验收方式:按技术要求及合同相关条款验收;
2.1.6质量标准(技术要求):按图纸及现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截止2026年12月1日前开工,且在框架期内完成施工的吉林油田(含川南分公司、吉林油田托管的新能源子公司)油气田产能建设地面工程,老油气田调整改造工程以及配套工程等项目,含配套的供电线路改造、二氧化碳驱(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管线内衬HDPE(硬聚氯乙烯)或内衬软管工程、环境敏感区安全隐患治理、防汛、注水专项、余热利用、清洁替代节能、地热等新能源项目,具体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3中标人数量:每个标段拟确定1家中标人;
2.2.4项目工作量及其分配方案(原则):100%。
2.3其他
2.3.1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2.3.2 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向中标人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中石油系统内施工单位中标的免交履约保证金;
2.3.3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条款。
2.3.4其他:无。
3.1.1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投标人登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www.gjsy.gov.cn)”显示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2 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2021年4月7日,三年内指2018年4月7日到2021年4月7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存在至开标日与本次投标项目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未移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4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评审现场,登录“*”查询三商黑名单中的集团级三商黑名单、登录“吉林油田市场交易管理平台”查询三商处罚名单,在以上名单范围内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登录“*”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不存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
3.2财务
3.2.1投标单位应提供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必须由资质齐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公允反映了投标人的年度财务状况以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
3.2.2新成立单位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财务报告。
3.3安全
3.3.1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一是提供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提供项目参与人员每人不少于100万额度的伤害治疗或亡故赔付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投入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施工员”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必须在投标时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承诺在队伍进驻前向招标人提供全部入场人员(包括施工过程中新入场人员)的相关保险资料,同时确认保险期限涵盖施工周期,招标人组织本单位(部门)经营、安全人员对其保险资料进行核查,并留存;二是提供安全生产责任险或中标后承诺提供安全生产责任险证明。
3.3.3具有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4特种作业人员。投入本项目的特种(殊)作业人员有效的资格证【焊工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及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起重工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电工提供: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具体作业项目及人数见3.5.6,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
3.3.5应急预案。提供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以及应急联系方式。
3.3.6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
3.3.7中标后必须参加油田公司主管部门组织的承包商HSE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后方可签订合同。(承诺)
3.4质量
3.4.1 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技术变更施工。
3.4.2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现行施工规范。
3.4.3 工程整体质量达到合格工程。
(提供承诺书)
3.5专业要求
3.5.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石油化工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3.5.2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库内承包商,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招标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
3.5.3项目经理部具有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材料员、预算人员、资料员至少各一人。
3.5.4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机电工程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5 技术负责人具有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提供履历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3.5.6 至少提供焊工30人,(焊工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及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起重工4人(起重工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电工10人,(电工提供: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
注 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材料员、预算人员、资料员,焊工,起重工,电工需同时提供以下二个证明材料方予认可: (1)身份证; (2)社保部门出具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加盖社会保障部门业务专用章)。
注 2:评委对项目经理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上进行核实。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持有的岗位证书为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提供证书)。专业职称人员均需提供职称证书。
3.5.7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技术要求*条款,同时对非*条款作出承诺。
3.6公共条款
3.6.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中标单位不得将其承揽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承诺)
3.6.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3.6.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承诺)
3.6.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承诺)
3.6.6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3.6.7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
3.6.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
说明:除有特殊说明外,本项目中“近三年”均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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