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QYT2511-ZBGK0077
本招标项目大庆油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物资采购招标人为大庆油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1本项目概况: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大庆油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大庆油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石灰石采购公开招标。
2.3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
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第1名的为中标人。
2.4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2.5中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6交货地点:汽车运输至水泥公司各分厂厂区内。
2.7交货期:最长至2026年12月31日。
2.8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2.9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3.1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及营业执照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查询的截图。
3.2 投标人是招标货物的生产商或经销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生产商声明》或《经销商声明》原件扫描件。
3.3 投标人为生产商的必须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2025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前(不含当日)有效合格的本次招标产品的检验(检测)报告,检验(检测)报告项目内容包括技术要求内容,且数据应满足或优于技术要求内容。(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提供有效的报告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2025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前(不含当日)有效合格的本次招标产品的检验(检测)报告(委托单位为经销商或授权经销商的生产商),检验(检测)报告项目内容包括技术要求内容,且数据应满足或优于技术要求内容。(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提供有效的报告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或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
3.4 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其委托的代理商或同一品牌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5 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或优于技术规格书要求。
3.6 投标人被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级或大庆油田级“三商”黑名单且在惩戒期内的,将被否决投标。以开标当日在中国石油”三商“发布平台查询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被纳入”三商“黑名单,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审当天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评审当天因查询结果异常造成否决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9 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并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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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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