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1901-2026-0021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水乡中心医院电力市场化交易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2-06 09:00:00,更正为:2026-03-05 14: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2-06 09:00:00,更正为:2026-03-05 14:30:00。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三、报价要求第2点、投标报价”
原文内容:★本项目要求各投标人以不高于上限 0.403元/千瓦时(最高限价)对电价中固定价格部分平段价格单价进行报价(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0.403元/千瓦时)。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
更正为:
★本项目要求以固定价格单价报价,必须以“元/兆瓦时”为单位进行投标报价。本项目要求各投标人以不高于上限 403元/兆瓦时(最高限价)对电价中固定价格部分平段价格单价进行报价。下限以广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以及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最新政策文件规定年度交易成交均价下限为准,报价需含代理服务费等所有费用,且合同期限内售电价不得高于电力交易的电能量固定上限价格,在协议期限内,中标人的单价不做任何调整。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三、报价要求第4点、投标报价”
原文内容:上传的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表》按照报价要求进行报价:本项目要求各投标人以不高于上限 0.403元/千瓦时(最高限价)对电价中固定价格部分平段价格单价进行报价(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0.403元/千瓦时)。
更正为:
上传的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表》按照报价要求进行报价:本项目要求各投标人以不高于上限 403元/兆瓦时(最高限价)对电价中固定价格部分平段价格单价进行报价。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附表一:第一项服务内容与要求(二)电力其他服务第4点”
原文内容:▲4、投标人需要为采购人提供智能监测终端、数据采集终端,并进行安装、调试,便于精确对各区域/科室能耗进行采集分析。(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并有相应的服务方案)
更正为:
▲4、投标人需要为采购人提供智能监测终端、数据采集终端,并进行安装、调试,便于精确对各区域/科室能耗进行采集分析。目前采购人单位已有207个智能电表未接入医院的柏诚云能源管理系统(通信接口:RS485总线通信通信协议:Modbus-RTU协议DL/T645-1997协议、DL/T645-2007协议),电表接入位置门诊楼、行政楼及住院楼每层强电井。投标人需根据医院的情况,协助将207个电表接入系统,并根据要求增加部分区域的智能电表并接入系统。以达到可以精确对各科室进行用能采集及分析。(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并有相应的服务方案)
(四)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附表一:第一项服务内容与要求(二)电力其他服务第7点”
原文内容:▲7、提供中央空调节能措施,使之能达到节能率10%-20%。(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并有相应的服务方案)
更正为:
▲7、提供中央空调(采购人节能空调情况如下)节能措施,使之能达到节能率10%-20%。(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并有相应的服务方案)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技术参数 |
| 1 |
TICA四管螺杆式风冷热泵机组 |
2台 |
型号:TASDV150.2AHF;制冷总功率:157.7千瓦,制热总功率:149.5千瓦;最大运行电流:393安;制冷剂:R134a ;机组外观尺寸长×宽×高(5260×2260×2500)mm |
| 2 |
美的变频直驱离心式冷水机组 |
2台 |
型号:CCWE350EV/Z10;制冷总功率:188.1千瓦;制冷剂:R134a;制冷剂充注量280KG;机组外观尺寸:长×宽×高(3650×1940×2150)mm |
| 3 |
美的螺杆式冷水机组 |
1台 |
型号:LSBLG30/MCF—B;制冷总功率633千瓦;制冷剂:R134a;制冷剂充注量:230KG;机组外观尺寸长×宽×高(3580×1400×1980)mm |
| 4 |
美的四管螺杆式冷热泵机组 |
2台 |
型号:RC—2—1020A—FP—S—63;启动电流:2260安;制剂:R134a; 转速:2950RPM |
(五)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三、评审程序中表二符合性审查”
原文内容:
| 序号 |
评审点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1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投标报价未超过单价限价0.403元/千瓦时 |
更正为:
| 序号 |
评审点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1 |
投标(响应)报价 |
(1)投标(响应)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响应)报价异常低价审查:①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②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③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④其他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无法诚信履约的情形。【投标(响应)报价出现异常低价的,供应商需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书面说明、证明材料应包括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说明和材料】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2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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