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00-SZDR-G2026-0002 项目名称:2025年市管道路养护作业采购项目(第二批) 预算金额:6945.331500万元(采购包1:4015.607300万元;采购包2:234.090800万元;采购包3:1273.333900万元;采购包4:747.985300万元;采购包5:512.925800万元;采购包6:161.3884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总价:69453315元。其中一标段:40156073元、二标段:2340908元、三标段:12733339元、四标段:7479853元、五标段:5129258元、六标段:1613884 元 采购需求: (1) 采购范围:2025年市管道路养护作业采购项目(第二批),共设6个标段,标段划分、养护等级、养护期、养护内容如下: 一标段:包含县前东街(兴源中路-中山路)、县前西街(中山路-春申路)、学前东路(中山路—解放东路)、学前街(中山路—解放南路)、中山路(胜利门广场—朝阳广场)等,合计28条路。养护天数1096天,养护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养护1096天,养护内容:标段内所有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维护,该道路范围内路政工程的沟槽回填、修复工作。其他详见采购需求。 二标段:包含学前西路(湖滨路—解放南路)、建筑东路(红星路—运河西路)、建筑路(湖滨路--红星路),合计3条路。养护天数1096天,养护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养护1096天,养护内容:标段内所有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维护,该道路范围内路政工程的沟槽回填、修复工作。其他详见采购需求。 三标段:包含蠡溪路(太湖大道—鸿桥路)、五湖大道(中南路—蠡湖隧道北出口)、双虹路(隐秀路—环湖路)、鸿桥路(太湖大道—双虹路)等,合计9条路。养护天数1096天,养护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养护1096天,养护内容:标段内所有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维护,该道路范围内路政工程的沟槽回填、修复工作。其他详见采购需求。 四标段:包含盛岸西路(石门路-孔泾里村)、盛岸西路(钱湖路(钱桥大道)—孔泾里村)、盛岸路(老)(蓉湖大桥西引坡-通惠西路)、石门路(惠钱路-江海西路)、盛岸路(蓉湖大桥西引坡-石门路),合计5条路。养护天数1096天,养护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养护1096天,养护内容:标段内所有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维护,该道路范围内路政工程的沟槽回填、修复工作。其他详见采购需求。 五标段:包含钱皋路(会北路-广石路)、钱皋路(黄石大桥-区界牌)、钱皋路衔接段、太湖大道(清扬路~广南立交)、太湖大道(兴竹立交南、北匝道)等,合计6条路。养护天数1096天,养护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养护1096天,养护内容:标段内所有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维护,该道路范围内路政工程的沟槽回填、修复工作。其他详见采购需求。 六标段:包含古华山路(锡山大桥西引坡零坡点—通惠西路)、古华山路(通惠西路—凤翔路)、通惠西路(青石路-惠山横街),合计3条路。养护天数1096天,养护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养护1096天,养护内容:标段内所有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维护,该道路范围内路政工程的沟槽回填、修复工作。其他详见采购需求。 (2)养护质量验收标准:依据国家《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16)《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2017)《城镇道路开挖、回填、恢复快速施工及验收规范》(J12275-2013)《市政园林行业精细化养护标准细则(试行)》《无锡市市管道桥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2023年9月11日正式施行)《声屏障结构技术标准》(GB/T 51335-2018)(适用于五标段),道路的综合设施完好率年度考核达95%以上。月度养护质量检查验收按无锡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实施意见(试行)》(锡政公政〔2008〕15号文)中市政设施完好评分表内容进行考核,道路抽检单元综合设施完好得分路龄1~3年道路≥95分、4~6年道路≥95分、路龄7~9年道路≥90分、路龄10年及以上道路≥85分;桥梁完好状态BCI值路龄1~15年的桥梁必须达到A级即90分以上,使用年限16年及以上的桥梁必须达到B级即80分以上。(上述标准如有修改,按新标准执行)。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5)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公共设施管理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注:投标供应商可以参加本次采购所有标段的投标,但中标只能中 1 个标段,由评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中标。评分排名均第一的情况下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优先中标标段。如某标段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已经中了其他标段,则该标段由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中标,以此类推。 合同履行期限:与养护期限同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有效期内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有效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 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 1.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供应商在职员工;[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供应商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材料是指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可验证二维码的社会保险证明,如投标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社保缴费月数不足三个月,则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至最近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时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3.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时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5.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供应商在职员工;[投标时提供与投标供应商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材料是指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可验证二维码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或打印件,如投标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社保缴费月数不足三个月,则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至最近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时提供承诺书一,格式见附件) 7.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廉洁承诺书;(投标时提供承诺书二,格式见附件) 8.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以评标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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