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地区石油石化企业2026年LDAR检测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东北地区石油石化企业2026年LDAR检测技术服务项目已由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批准,项目签约单位为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东北地区石油石化企业2026年LDAR检测技术服务项目,对东北地区石油石化企业生产单位的VOCs密封点位展开检测工作,检测覆盖全部密封点(约50万点位,120万点次/年)。同时,完善LDAR密封点台账,及时梳理密封点台账,确保LDAR密封点台账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依据国家、地方相关政策标准规范以及集团公司要求,对东北地区石油石化企业开展2026年LDAR检测工作及完善密封点台账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每季度检测动密封点,每半年检测静密封点、储罐附件,每月检测易泄漏密封点,按规定时间完成泄漏点修复后复测,直到泄漏消除(包含延迟修复泄漏点的跟踪检测),新装置投用1个月内完成首轮检测;相关检测数据按要求上传至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VOCs综合管控系统平台,不具备上传平台条件的按照平台模版建立每月检测与修复电子台账(包括但不限于易泄漏密封点加密检测的数据、未完成档案建立的新装置投用一个月内的首轮检测数据、未完成档案更新的实际密封点检测数据、临时抽检及监督检查的检测数据等),及时按招标人要求维护管理全部检测数据;随时根据现场实际变化更新完善LDAR档案信息,保证密封点档案与现场完全相符;检测覆盖全部密封点,随时完成招标人安排的临时检测任务,随时接受各级检查并按要求完成问题整改;按标准、规范及招标人要求开展检测全过程监督监控,留存监督监控佐证资料;完成甲方安排的其它LDAR相关工作。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2. 1每季度检测动密封点,每半年检测静密封点、储罐附件,每月检测易泄漏密封点,延迟修复跟踪检测,新装置投用1个月内完成首轮检测;完善LDAR密封点台账,及时梳理密封点台账,为石油石化企业生产单位各装置的新增设施、管线建立密封点档案,确保LDAR密封点台账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
2.2.2相关台账及检测数据按照要求上传至集团公司VOCs管控平台,不具备上传平台条件的按照平台模版建立每月检测与修复电子台账(包括但不限于易泄漏密封点加密检测的数据、未完成档案建立的新装置投用一个月内的首轮检测数据、未完成档案更新的实际密封点检测数据、临时抽检及监督检查的检测数据等),及时按要求维护管理全部台账及检测数据。
2.2.3随时完成招标人安排的临时检测任务,随时接受各级检查并按要求完成问题整改。
2.2.4按标准、规范要求开展检测全过程监督监控,留存监督监控佐证资料。
2.2.5完成甲方安排的其它LDAR相关工作。
2.3服务方式:依据国家、地方相关政策标准规范以及集团公司要求,对东北地区石油石化企业生产单位的VOCs密封点位展开检测工作,检测覆盖全部密封点。同时,完善LDAR密封点台账,及时梳理密封点台账,确保LDAR密封点台账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并在集团公司VOCs管控平台上进行相关操作。
2.4服务地点:黑龙江省。
2.5服务质量:严格确保检测及建档工作符合《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及其修改单、《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 2015)及其修改单、《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其修改单、《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石化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指南》、《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HJ 733-2014)、《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指南》(HJ1230-2021)等要求以及地方法规等相关标准和指南的规定,同时满足集团公司的相关要求以及招标人工作方案的技术要求,并留存能够自证工作过程合规的相关记录。
2.6计价方式:固定单价,控制价(含税):3.5元/点次。本项目最终合同额以单点成交价为基础,以实际检测密封点数量据实结算,全年密封点检测数量不超过120万点次时,以实际检测密封点数量核算检测费用,当数量超过120万点次时,按120万点次检测密封点数量结算,费用不再另行增加。
2.7 进度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布5个工作日内具备开展现场工作条件,开工时间以发布开工通知时间为准,进度满足甲方计划要求,本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8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预估密封点1200000点,估算金额4200000元(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投标人提供承诺)。投标人需提供2022-2024年度(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为审计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根据所报2024年(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所附数据因模糊不清、遮盖等无法读取的,将视为无效报告。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完成1项结算金额100万元以上的石油石化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项目业绩(需提供服务项目合同及对应结算发票原件扫描件,并提供结算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发票查询截图)。
3.4 信誉要求(2023年1月1日至今):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须无行贿犯罪。可以提供网站截图,但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2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无诉讼记录,要求投标人提供承诺。
3.4.3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未出现影响本项目实施的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在近3年未因质量问题被中石油通报,投标人在石油石化行业中无不良业绩记录,要求投标人提供承诺。
3.4.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4.5投标人近五年不得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上级主管单位或其合同服务方公开处罚、通报LDAR相关工作检测数据造假、质量问题,要求投标人提供承诺。
3.5单位负责人(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人员及设备要求:
人员要求:投标人需配备足够项目管理人员和现场工作人员,保证项目按期完成。投标人为本项目至少配备25名现场检测人员和4名数据质控人员(所有人员均需要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和2025年6月至今至少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保证项目开展工作人员充沛。
设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充足的硬件储备。投标人拥有25台以上的氢火焰离子化 检测仪(FID,防爆),并配备相应数量的配套手持设备,这些设备能够自动读取和储存检测记录,其手持设备应满足存储数据能够直接上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VOCs综合管控系统平台。上述仪器需提供相关的仪器采购合同及发票,采购时间需在本项目开标之前。
同时,投标人需承诺:所配备的检测仪各项功能符合中国石油VOCs管控平台的相应要求,并与之兼容,若中国石油VOCs管控平台因国家标准升级、集团公司要求提升等情况发生变化,投标人需在平台上线后一个月内按招标人对设备进行升级,保证现场使用的设备与VOCs管控平台平台功能相匹配,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投标人需承诺:投标人为本项目自行配备延长杆;配置至少一台红外气体成像仪,并留存红外成像仪的视频影像。
投标人需承诺:投标人应为本项目配备保障检测需要的车辆、配备满足检测任务符合标准要求的标准气体、配备故障维修及符合规范的相应物料和耗材。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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