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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石化公司2026年大检修-炼油一部特殊换热设备隐患治理

庆阳石化公司2026年大检修-炼油一部特殊换热设备隐患治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6-XA628-GC880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庆阳石化公司2026年大检修-炼油一部特殊换热设备隐患治理已由庆阳石化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庆阳石化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庆阳石化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董志镇庆阳石化公司。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招标范围):主要包括炼油一部催化裂化装置有关特殊换热设备的检修项目,包括:催化装置催化剂温度控制设备202-R104AB管束更换;催化余热锅炉B201高温省煤器及低压过热器、低温省煤器(上)更换,对吹灰系统吹灰线和吹灰器更换;催化余热锅炉B601B低温省煤器(上、下两台)更换,对吹灰系统吹灰线和吹灰器更换;两台余热锅炉脱硝催化剂模块更换补充等;相关项目的脚手架搭设、保温拆除与恢复及防腐工作;相关项目的定力矩紧固(定力矩紧固工具中标人自备)。投标方需按节点完成大检修前的所有资料准备工作(检修规程、施工方案、HSE方案、工作包、排程等);完成特种设备维修报检并取得有关监督检验报告;配合招标人办理竣工验收;完成竣工资料编制、归档;完成大检修费用结算;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任务和责任;对有关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

估算金额:暂定为750万元(含税价)

2.3 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2.4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大检修结束。大检修停工前,需配合招标方做好大检修前期准备工作;检修开始暂定为2026年8月,装置停工检修统筹时间45天。具体停工检修时间需结合装置运行情况进行调整;若检修时间因甲方原因提前或推迟,将提前至少3个月通知中标方。装置检修完成后在当年需完成资料归档、费用结算。服务期限涵盖检修准备、检修实施、检修总结、费用结算等全过程。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未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建筑施工企业,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独立法人,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

3.2 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具有 石油化工工程 施工总承包  级或  级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具有许可范围为 建筑施工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许可范围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许可范围压力容器制造A1或A2。(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07—2019)(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许可证扫描件)。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2025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具有(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炼油化工装置检修或工程施工业绩2项,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封面页、范围及金额页、签字页及发票扫描件)。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点击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zxgk.court.gov.cn)。

3.5.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3.5.4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5投标人近三年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未解决的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在近三年未因质量问题被中石油通报(复检合格恢复交易的除外);投标人在石油石化行业中无不良业绩记录(提供以上三方面内容承诺书)

3.5.6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庆阳石化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3.6 项目经理要求

3.6.1 具有 机电 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提示:若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需提供有效期内电子证书且本人手写签名齐全)。

3.6.2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7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7.1拟派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须为本企业自有员工,并提供劳动合同和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

3.7.2 安全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7.3 项目经理在施工阶段不得同时在项目所在地之外的在建项目承担相应工作(须明确做出承诺)。

3.7.4 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8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要求:

3.9.1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 较大 及以上质量事故、 较大 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较大 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须出具承诺。

3.9.2 投标人不得是招标人管理人员以及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经办的企业;参加项目投标、合同谈判等涉及经济往来的授权委托人也不得是招标人管理人员的近亲属以及退出领导岗位和公司的员工(提供以上两方面内容承诺书)

3.9.3投标人需提供满足本文件“(3)质量管理指标”的质量保证承诺。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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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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