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物资沧州有限公司导热油框架采购
招标编号:ZY26-CZ08-WZ011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物资沧州有限公司导热油框架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物资沧州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国石油物资沧州有限公司导热油框架采购。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 1 |
导热油 |
长城L-QB300导热油(合成型) |
| 2 |
导热油 |
长城L-QD350导热油(合成型) |
2.3 项目周期:2年。
2.4 交货时间:订货通知后35天内完成交货。交货按照实际订单分批交货,验收合格并使用后付款。
2.5 交货地点:新疆巴州库尔勒市轮台县轮南镇轮南小区+5KM。
2.6 补充质量技术要求: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7 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 须为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指定长城润滑油的导热油授权经销商,需提供有效的经销授权证书。
3.2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需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至少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5年1月1日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 信誉要求:
3.3.1 投标人未发生较大产品质量事故(监督抽检不合格尚未复查合格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投标。以集团公司质量通报为准);投标人必须书面如实告知,放入投标文件中,如无,书写承诺函。
3.3.2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4 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记录行贿犯罪行为;
3.3.5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被纳入到集团公司 “三商”黑名单。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投标人处于定标阶段的,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以*公示为准)。
3.4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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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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