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湖南中石油湘融能源有限公司主营用工服务业务外包
招标编号:ZY25-SH17-FW183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中石油湘融能源有限公司主营用工服务业务外包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中石油湘融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概况:\
2.2招标范围:中意路、许兴加油站的主营用工业务,服务内容:加油服务(车辆引导,规范加油,设备安全管理、应急处置)。
2.3服务地点:长沙市。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5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相关会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提供的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该投标人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投标将被否决。(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1个已完成的结算金额100万元及以上与本项目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销售等场所的业务外包或人力资源服务的项目),须同时提供①发票明细或提供合作方盖章确认的对账证明清晰扫描件;②合同清晰扫描件(首页、合同标的结算条款所在页和签署页等关键页)。统计时间节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与发票金额不一致时以发票金额为准。
3.4信誉要求:以下均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4.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4.3 2023 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4.4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失信行为的相关处理办法详见附件一);
3.4.5投标人未被列入*集团级或本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3.5人员要求:
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1名,须为企业自有员工,须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三个月连续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凭证。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2确保不因员工招聘影响到服务工作(提供承诺书)。
3.6.3投标人须承诺:若就本次招标事项向招标机构提出异议并收到正式答复后,对已查明的事实不接受,且无新的事实证据重复提出异议或升级异议,最终答复结果与原答复一致、未改变实质结论的,前述行为将被认定为不当异议。异议事项处理完毕后,投标人接受招标机构提请招标管理部门,遵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工程物装〔2024〕65号)相关规定,将该不当异议行为纳入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并予以惩戒。
3.6.4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5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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