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西部钻探工程院2026年苏里格柱塞气举排水采气技术服务项目定商(集中资格)
招标编号:ZY26-XJW03-FK006-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成本,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由于井底及井筒积液导致地层回压升高,严重制约气井产能发挥。柱塞气举排水采气技术可有效解决井底积液问题。该技术属于间歇气举的特殊形式,通过在举升过程中将柱塞作为液柱与气体之间的固体界面,起到密封作用,防止气体窜流并减少液体滑脱,从而提升举升效率。其举升动力主要依靠套管环空内的高压气体,推动柱塞自井底上行至井口,增大产水气井的生产压差,实现复产与稳产。鉴于苏里格开发区生产保障需求,需联合外部优质资源解决气井增产、稳产难题。
2.2项目单位:西部钻探工程技术研究院。
2.3服务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2.4项目承办人(业务咨询):张 玲,联系电话:0991-7890639;
技术咨询:李勇龙,联系电话:18599202558。
2.5服务内容:
1.1根据用户要求,负责组织柱塞气举排水采气井和自动间开气井的设备提供、安装、调试与日常维护、维修管理工作。
1.2标段1:2026年苏里格苏77区块柱塞气举排水采气作业服务,预计工作量:柱塞井80口,自动间开井50口。
1.3标段3:2026年苏里格召51区块柱塞气举排水采气作业服务,预计工作量:柱塞井70口,自动间开井40口。
1.4具体工作量以根据当年生产情况浮动。
2.6集中资格招标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06月30日。
2.7标段划分:该项目分为2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标段1:2026年苏里格苏77区块柱塞气举排水采气作业服务;
标段2:2026年苏里格召51区块柱塞气举排水采气作业服务。
3.申请人资格要求及技术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1.2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3信誉要求:
3.1.3.1申请人承诺申请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和承诺,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3.1.3.2申请人承诺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和承诺,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3.1.3.3开标当日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未被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级“三商”黑名单或招标人“三商”黑名单(以*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外网:https://*/公示信息为准)。三商”黑名单按物资、工程、服务类型区分项目属性。列入服务商类别黑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已过惩戒期的除外。(提供响应“三商”黑名单管理要求承诺函)
3.1.3.4投标人在《20260114集团公司和西部钻探公司承三商日常管理考评结果相关汇总(截止20260114)》中未被列入清退名单。
3.1.3.5申请人承诺: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近36个月(2023年03月02日至2026年03月02日)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无其它严重违法、违规事项,无骗取中标情况。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和承诺,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3.1.3.6开标当日未被*(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外网:https://*/)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1.4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发布的同一投标人失信积分达到8分时,失信行为惩戒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算半年内,否决投标;失信积分达到9分时,失信行为惩戒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算一年内,否决投标;失信积分达到10分时,失信行为惩戒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算两年内,否决投标;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失信行为惩戒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算三年内,否决投标。
3.1.5申请人承诺未被处以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等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不划分标段)/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划分标段)。查询网址:https://www.tianyancha.com/(天眼查)。
3.1.7申请人承诺在近36个月内(2023年03月02日至2026年03月02日)未发生以下事故:
3.1.7.1一般A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1.7.2较大及以上环境责任事故;
3.1.7.3较大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
3.1.7.4火灾爆炸事故,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伤亡事故。
3.1.8申请人承诺不得与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范围内的以下人员存在直接利害关系:领导干部、管理岗位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以及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
3.1.9申请人承诺如使用农民工,将严格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
3.1.10投标人具备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且许可范围包含本招标项目服务内容。如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份(直辖市、自治区)不再颁发从事陆上采油和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服务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网站截图或证明文件。
3.2技术及服务要求
1.设备要求
1.1★提供柱塞气举设备,包括防喷管、气动薄膜阀(承压28MPa以上)、缓冲器、卡定器(水平井提供单流阀功能)、柱塞体(包括叶片式、弹块式、毛刷式、稳流式、复合式)、控制器、柱塞到达传感器、压力传感器、调压阀、气液分离器、高压管汇系统、自动注醇装置。
评定依据:设备自有,提供设备清单、实物照片、购置发票、产品合格证、设备铭牌。
1.2配备记录式柱塞6支,用于监测油管内温度、压力参数。
1.3配备井筒声波液面探测设备≥1套。
1.4配备井口采气流程壁厚监测设备≥4套。
1.5★配备强排液装置1套(含水罐,水罐不小于3m³,带液位显示、呼吸阀)。
评定依据:设备自有,提供设备清单、实物照片、购置发票、产品合格证、设备铭牌。
1.6★车辆配备情况:配备巡检皮卡车辆不少于6台,并配备行车记录仪、GPS。
评定依据:提供设备清单、实物照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车辆登记证。
2.技术水平要求
2.1负责编制施工设计、HSE作业计划书和指导书。
2.2负责柱塞设备安装、测试,跟踪设备运行状态。
2.3负责气井生产制度分析与优化。
3.施工要求
3.1.现场施工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SY/T6690-2024、Q/SHS003.2-2006 《天然气井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安全文件执行。
3.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地方政府环境评估报告要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杜绝环境污染,自行协调与当地牧民关系。
3.3施工车辆需配备便携式复合气体检测仪(H2S、CO2、可燃气体)1套、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急救箱、8kg干粉灭火器2具,且均在有效期内,状态良好。
3.4负责因施工、维护过程中所引起的外协问题处理及费用承担。
3.5负责所管辖区块非柱塞井的井口柱塞、自动间开设备的维修。
4.其他要求
4.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持有井控证、HSE证;资料员1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为石油地质或石油工程,(提供毕业证、专业证书电子扫描件)。
4.2每台生产巡检车辆需配备2名巡检操作人员,持有有效井控证、HSE证。(提供人员清单、身份证电子扫描件)
4.3乌审旗具备生产生活基地或在中标后7日内完成生产生活基地租赁,可满足现场服务人员住宿、饮食、办公、学习、组织会议,已有基地需提供基地租赁合同或房屋购置合同,若需在中标后租赁生产生活基地,则需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承诺如期完成生产生活基地的租赁配置,若不能如期完成,视为不能满足现场施工要求。作业基地内办公用设备齐全(主要为:电脑、打印机等)。
注:非招标文件所有技术要求都为否决条款。如设有★号条款,不满足★号技术指标将被否决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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