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十一人民医院2026年-2028年直购电采购项目(第二次)(CQS25C02379)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6年2月5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5C02379
项目名称:重庆市第十一人民医院2026年-2028年直购电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000,000.00元
最高限价:9,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 电力供应 | 9,000,000.00元 | 3 | 项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对联合体的相关资格要求请详见附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具体预留份额措施如下:
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若非小微企业的,须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应不低于合同总份额的3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应不低于合同总份额的18%,投标人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中型企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格式自拟)。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并加盖投标人(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单位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单位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重庆市电力交易中心受理注册、审查合格的售电公司;
2.提供1个近三年(以合同验收时间为准)完成的与本项目相关的业绩(需提供完整的业务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合同需能体现业务类型、履约周期及完成情况)。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6年2月6日 至 2026年2月12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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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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