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2026]-00006号-LYCG2026-002
项目名称:安图县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2003800
最高限价(元):20038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合同包一
数量:
预算金额(元):20038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米、面、油、猪肉、牛肉、鸡肉、鸡蛋、牛奶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6年学生全年就餐时间,约一年(根据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须包含本采购项目所需经营范围;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畜禽产品、生鲜蛋品、乳制品等)销售;具备冷链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温控设备校准证明,投标人须提交近三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承诺或证明材料。投标人必须能开具税务局发票,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投标人应按照各种食材要求提供其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相关政策以最新文件为准;
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吉财采购〔2022〕478号,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4 潜在供应商须提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企业,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不得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无行贿犯罪记录;
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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