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油田多源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施工保障配套车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YT-GGSWZX-2026-WFZB-01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吉林油田多源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属于(集团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本招标项目是为钻压修等作业施工现场提供配套车辆服务。此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招标人为吉林油田多源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已落实,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服务内容:使用专用车辆在钻压修等施工作业现场提供对钢板、管排等设备的运输、铺设及拆除服务。
(3)服务地点:吉林油田勘探、开发生产区域。
(4)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满足使用单位各项要求。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6)交付时间: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施工现场。
(7)预算:本项目为框架招标。两年预估项目总金额5000万元(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见下表。费用包含车辆保险费(交强险、车损、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及以上、车上人员险)、检测费、维修保养费、折旧费、油料费、驾驶员工资食宿、道路运输协调费、路桥费、QHSE费用等所有完成服务发生的全部费用。招标人不承诺工作量,最终以实际认证工作量为准,具体车型限价见下表。
| 车辆类型 |
规格 |
单位 |
限价(元) |
驾驶员证件要求 |
| 重型栏板货车 |
15-18吨,“前四后八” 车轮布局,发动机功率不低于368KW |
元/吨.公里 |
0.52 |
B2及以上驾照 |
| 重型半挂牵引车 |
30-40吨 |
元/吨.公里 |
0.52 |
A2及以上驾驶证 |
| 液压挖掘机 |
功率大于等于118KW |
元/小时 |
150.00 |
挖掘机操作证 |
(8)招标结果有效期:90天。
2招标范围:招取一家车辆服务单位,对吉林油田多源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吉林油田生产区域实施提供钻压修施工现场配套车辆服务。
标段(标包)划分及中标人数量: 1个标段,一家中标单位。
2.3招标组织形式:本项目拟委托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公共事务中心进行招标。
2.4招标方式
本项目拟采取公开招标(定商定价)的方式进行招标。
本项目不采用资格预审。
2.5其它需要说明事项(含专用合同条款)
1.按照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综合得分相同时,按投标人投标比例低者排名优先;投标人投标比例得分也相同时,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技术得分也相等的,以固定资产净值期末数高的优先。
2.投标保证金:每个标包收取投标保证金 10 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做出的承诺,在中标后必须在双方签订合同中予以约定,若不能履行承诺内容,视为中标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4.1第一次招标,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家的;
4.2违反《招标投标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进行招标。
5. 二次公告投标人数量小于3家时,直接开标。
6.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评标委员会通过“天眼查”查询投标人关联关系,投标人之间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均将被否决。
7.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查询所有投标人MAC地址。MAC相同的投标人将被认定为串通投标,投标均被否决,并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失信惩戒。
8.招标人保留现场考察的权利。
9.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中国石油物资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率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按照比例一次分别支付给多源实业和公共事务中心,多源实业占比40%,公共事务中心占比6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1.1 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投标人登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1.1.2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2021年4月7日,三年内指2018年4月7日到2021年4月7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存在至开标日与本次投标项目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未移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事业单位不须查询)。
1.1.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1.1.4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评审现场,登录“*”查询三商黑名单中的集团级三商黑名单、登录“吉林油田市场交易管理平台”查询三商处罚名单,在以上名单范围内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登录“*”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不存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
1.1.5提供资质齐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
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非公司性单位,须提供投标时前三个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
新成立单位以及自然人,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
1.1.6 公共条款
1.1.6.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1.1.6.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1.1.6.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承诺)
1.1.6.4 在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承诺)
1.1.6.5 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1.1.6.6 中标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吉林油田公司组织的HSE培训并取得HSE培训合格证。(承诺)
1.1.6.7 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承诺)
1.1.6.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
1.1.6.9 投标人具有其他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的,按照规定处理。(承诺)
1.2 技术资格条件
1.2.1 投标单位需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1.2.2 车辆:投标人拟投入的自有车辆及设备须满足以下条件:
(1)4台功率不低于118KW的液压挖掘机,提供铭牌照片、发票扫描件及车辆正面照片
(2)10台15-18吨“前四后八”车轮布局重型栏板货车(发动机功率不低于368KW(500马力))、提供车辆行驶证正反面扫描件(行驶证上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及车辆正面照片。
(3)4台30-40吨重型半挂牵引车,提供车辆行驶证正反面扫描件(行驶证上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及车辆正面照片。
以上车辆及设备须为自有的五年及以内年限,其中:液压挖掘机年限以铭牌记载日期至开标日计算;重型栏板货车、重型半挂牵引车年限以行驶证记载的注册日期至开标日计算。
1.2.3人员:投标人须提供自有驾驶人员相关证明,其中:
(1)10名重型栏板货车驾驶人员的有效驾驶证扫描件及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证明(提供缴纳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税收完税证明以及相应的参保人员名册的扫描件);
(2)4名半挂牵引车驾驶人员的有效驾驶证扫描件及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证明(提供缴纳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税收完税证明以及相应的参保人员名册的扫描件);
(3)4名液压挖掘机操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证明(提供缴纳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税收完税证明以及相应的参保人员名册的扫描件)及挖掘机操作证(行业主管部门或第三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均可),可与前述驾驶人员重复,但须提供挖掘机操作证。
1.2.4 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技术要求*条款,同时对非*条款作出承诺。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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