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公用事业部塔指小区消防监控设施调整改造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6-XJT25-GC010-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针对塔指小区内的 16 栋建筑进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整合,不改变各单体原火灾系统报警系统功能。
(1)整合消防控制室,实现分区值守、巡检运行。按区域划分为1 个总消防控制中心(矿服综合楼),5 个区域消防控制中心(档案馆消防控制室、一区车库消防控制室、五区车库消防控制室、石油公寓消防控制室、综合办公楼消防控制室),分别集中控制所辖被控制单体;
(2)将所有未上传火灾报警和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的单体数据上传至所属的区域消防控制中心,并增加远程操作功能,实现区域控制中心操作管理;
(3)将区域消防控制中心火灾报警系统数据采用消防专网上传至总消防控制中心,实现总消防控制中心对所辖单体远程监视,实现消防设备管理和运行状况分析;
(4)本工程对第一餐厅、教育培训中心、电视台等共计17座单体新建消防专网,各单体分别上联至各自区域消防控制中心,并通过已建传输通道上传至塔指小区消防控制中心。消防专网采用光缆+光纤收发器及以太网交换机组网方式进行消防数据传输。
2.2招标范围:
依据塔指小区消防监控设施调整改造工程施工图、塔指小区消防监控设施调整改造工程招标方案,主要包括土建专业、电气专业、自控仪表专业、通信专业工程等。
2.3服务/工期:工期150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批准的开工报告时间为准。
2.4施工/服务地点:新疆库尔勒市塔里木油田塔指小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有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2)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3)提供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截图或现场查询,如查询结果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2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①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
③本项目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
④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的网络截图。
(2)安全员1人: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证);
(3)技术负责人1人:持有有效的机电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投标人需承诺为拟投入本项目所有员工缴纳社保。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人员配备清单;
(2)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3)提供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的网络截图;
(4)提供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5)提供2025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为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负责人缴纳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险种至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并加盖社保公章;
(6)提供为拟投入本项目所有员工缴纳社保的承诺书。
3.3设备(装备)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需满足塔里木油田公司设备完整性规定,并满足项目的实施要求。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书。
3.4业绩要求:
合同签订时间在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具有已交工验收的建筑工程或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业绩1项。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承载工作内容页、签章页);
(2)提供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扫描件(一张及以上)。
3.5 QHSE 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
(2)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2)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的情形;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1)(2)提供截图或现场查询,(3)(4)提供承诺书。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3.10其他要求: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投标无效。
(1)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响应“三商”黑名单管理要求承诺函》作出承诺的。
(2)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否决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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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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