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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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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B321281188600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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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垛田街道平安垛村2024年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已经由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同意垛田街道平安垛村2024年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兴发改审发[2026]2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化市人民政府垛田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为江苏合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垛田街道平安垛村2024年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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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地点:
兴化市垛田街道
2.2工程规模:
道路、桥梁、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公共空间治理、公厕、河道治理、垃圾分类收处、村庄环境整治、村民大食堂改造提升、村公示栏提升、道路亮化、村庄监控安装等。
2.3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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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付款方式:1)预付款:合同签订进场后向承包人预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预付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款时一次性全部扣回。2)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扣除暂列金额,按照跟踪审计单位审核结果);3)竣工验收合格完成满一年后付至结算审定价的97%,剩余3%质保金待质保期(质保期2年)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已拨付的人工费用在每次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减。4)承包人如有违约行为,其按照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罚款、损失等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应支付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承包人不得以此主张发包人未足额支付进度款、工程款,承包人对此理解并无任何异议。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5)付款补充说明:每次节点付款均扣除已拨付的农民工工资、安全文明措施费、专业工程暂估价等,本工程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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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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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7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5年12月-2026年2月内任意一个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以及劳务关系证明(如劳务合同等)。 3.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 年 月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年 月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不低于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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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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