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世顺公司(上海分公司)川二线项目原料卷板第二次运输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HBYT-ZBZX-FWZB-2026-2044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宝世顺公司(上海分公司)川二线项目原料卷板自鞍钢园区运输到宝世顺公司(上海分公司)厂区内指定地点上海市宝山区月浦工业园区园和路288号。具体为:从鞍山钢铁公司指定库房汽车运输至装货港码头(装货港码头由投标人选择),再由装货港装船海运至上海市卸货港,经卸货港卸船运输至宝世顺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地点。期间所产生的汽运费、海运费(包含材料费、加固费、保险费等)、装货港码头及卸货港码头的港杂费(包含装、卸费、存放费等)全过程运输费均由承运方支付。具体作业量及收货地址详见第五章商务技术要求。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合同履约结束,不超过一年。按招标人要求的发运时间完成发运。
2.3 服务地点:宝世顺公司(上海分公司)川二线项目原料卷板自鞍钢园区运输到宝世顺公司(上海分公司)厂区内指定地点上海市宝山区月浦工业园区园和路288号。具体为:从鞍山钢铁公司指定库房汽车运输至装货港码头(装货港码头由投标人选择),再由装货港装船海运至上海市卸货港,经卸货港卸船运输至宝世顺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地点。
2.4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合格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3.投标人提供在交通部官方网站上的无船承运业务备案截图;
4.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至少具有1项钢管(管径大于500mm)或钢材原料海运运输业绩;
5.(1)投标人近三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若经查证存在以上情况的,直接取消投标、中标资格。(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提供相关网站查询证明截图),中标后若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失信情况,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6.行政、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 1.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集团宝石管业有限公司或中油宝世顺(秦皇岛)钢管有限公司通报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集团宝石管业有限公司或宝世顺钢管公司考核不合格,三年内不能办理准入的单位。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清晰可扫描识别,否则按不合格处理,证明材料不接受单独递交。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与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6-02-06 20:00:00至2026-02-12 23:59:59 (北京时间)。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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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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