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陆上油气对外合作项目法律风险评估与标准合同文本修订服务项目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ORG12130320260206-000-001
近期,在项目评审中发现个别投标人存在提供虚假资料的失信行为,请投标人规范投标,诚信履约。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对目前中石油现有境内对外合作项目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分析,重点针对合同条款与国际油气合作惯例和国内相关法律法规不一致的内容,兼顾合同执行中出现的实际问题,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弃置义务及计提、合同者的投资币种、矿权出让收益的缴纳、合同者控制权交易的审批、总体开发方案的备案、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LIBOR)的变更、联管会会议召开的频次等问题进行评估,提出合同文本修改意见与建议,并编写合同补充协议;在此基础上,形成中石油对外合作项目产品分成合同标准文本和联合研究协议;对中石油境内对外合作项目产品分成合同履行过程中各类法律风险评估及争议问题的咨询与解答,并出具相关评估与咨询的书面意见;应油气田企业要求进行对外合作相关法律培训。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
2.3 服务地点:北京及各油气田企业所在地(新疆、山西、贵州、华北地区等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合格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律师库(2025-2027)准入资格。
3.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网址截图;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网址截图;
(3)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4)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评审当日评委会查询结果为准;
(5)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评审当日评委会查询结果为准;
(6)未被行业协会、中国石油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名单且处于持续状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行政、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与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6-02-06 18:00:00至2026-02-11 23:59:59 (北京时间)。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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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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