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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油田博大2026年度洪水影响评价服务

塔里木油田博大2026年度洪水影响评价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6-XJT25-FK013-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按照《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实施办法》、《塔里木油田水资源管理规定》、《塔里木油田公司建设项目QHSE“三同时”管理办法》、《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520-2014)、《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808-2021)、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35580-2017)、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50027-2001)等有关规定,对博大采油气管理区管辖范围内需要开展防洪评价和水资源论证的工程项目开展评价,编制报告,完成评审、审查、各项许可手续报批等全部工作。

2.2招标范围:

负责博大采油气管理区管辖范围内开展防洪评价和水资源论证的工程项目评价,编制报告,完成评审、审查、各项许可手续报批等全部工作。

2.3服务/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2027年3月31日止,具体工作以项目实施单位在服务期限内发出的书面委托为准。

2.4施工/服务地点:涉及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温宿县2个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2)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投标人应当提供为投入本项目的员工按规定缴纳社保的书面承诺书。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为投入本项目的员工按规定缴纳社保的承诺书(见附件)。

3.3设备(装备)要求:无。

3.4业绩要求:

合同签订时间在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具有防洪评价或水资源论证工作业绩至少一项。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服务内容页、签章页);

(2)提供政府批复等资料(年度框架合同中的单项工程项目,单个批复即算一项,日期以防洪评价或水资源论证政府批复日期为准)。

3.5 QHSE 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2)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1)(2)提供截图或现场查询,(3)(4)提供承诺书。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3.10其他要求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投标无效:

(1)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响应“三商”黑名单管理要求承诺函》作出承诺的。

(2)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否决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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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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