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DCZ(2026)0108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税务局2026年派出机构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预算(最高限价)金额/万元
简要服务要求
1
水产、肉类、蛋禽、水果、蔬菜
180万元
为湘潭市税务局派出机构(包含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第三税务分局、稽查局、第一稽查局)位于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11号东裙楼一楼食堂,提供所需食材供应、配送及售后等服务。
2
米面油、干货类、调味品、饮品及其他
100万元
合计
280万元
注:供应商按照分包金额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价格不得超过预算(最高限价)。投标价格不作为最终合同金额,采购食材按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总结算金额不超过该采购包的预算(最高限价)。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合同拟签订日期为2026年4月7日至2027年4月6日。最终具体服务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预留份额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说明:本项目划分采购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面向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4.29%。包1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包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备注:包1:水产、肉类、蛋禽、水果、蔬菜配送服务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各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本采购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中《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如实填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微型企业。
包2:米面油、干货类、调味品、饮品及其他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包2供应商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仅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应包括对应各包中除食用农产品外的全部供应品类。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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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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