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公司景洪电厂主变冷却器更换设备采购货物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02-3-206)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澜沧江公司景洪电厂主变冷却器更换设备采购货物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景洪水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洪电厂现场
2.2 规 模: 采购36台主变冷却器及相关配套元件,包含主变冷却器本体、水泄漏监测装置、Y型过滤器及其所有附属配件。
2.3 标段划分: 华能澜沧江公司景洪电厂主变冷却器更换设备采购货物招标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
2.5 交 货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分二批交货。其中,第一批18台主变冷却器2026年8月30日前完成交货;第二批18台主变冷却器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交货。
2.6 招标范围: 采购36台主变冷却器及相关配套元件,包含主变冷却器本体、水泄漏监测装置、Y型过滤器及其所有附属配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厂商(进口产品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如产品制造厂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一同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厂商和其授权代理商的投标将同时被否决。
3.2.4其他要求:进口产品其制造公司在国内应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系统,并提供相关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11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2月28日23时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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