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6914009】2026年胜利油田299998智能节电装置框架协议公开招标智能节电装置(招标编号:NWZ260226-2999-113340)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智能节电装置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 1 | 【26914009】2026年胜利油田299998智能节电装置框架协议公开招标 | / |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 1 | 智能节电装置\ZJRDL-55 660V/120A | 1.000 | 台 |
| 2 | 智能节电装置\ZJRDL-55 380V/130A | 1.000 | 台 |
| 3 | 智能节电装置\ZJRDL-45 660V/100A | 1.000 | 台 |
| 4 | 智能节电装置\ZJRDL-30 660V/60A | 1.000 | 台 |
| 5 | 智能节电装置\ZJRDL-37 660V/80A | 1.000 | 台 |
| 6 | 智能节电装置\ZJRDL-22 660V/40A | 1.000 | 台 |
| 7 | 智能节电装置\ZJRDL-45 380V/110A | 1.000 | 台 |
| 8 | 智能节电装置\ZJRDL-37 380V/90A | 1.000 | 台 |
| 9 | 智能节电装置\ZJRDL-22 380V/50A | 1.000 | 台 |
| 10 | 智能节电装置\ZJRDL-30 380V/70A | 1.000 |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和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的检验报告,该报告须带有CMA或CNAS或ILAC-MARS标志,且报告中节能率为≥10%。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任一所投产品(或同类节电产品)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采购订单)、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第一步:选择引用类型”和“第二步:同步引用数据”功能提供的发票信息)。供货时间以发票时间为准,限定为开标日前60个月(或1825天)至开标日前2个月(或60天)之间,以上资料必须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在标书中书面承诺:接受《胜利油田物资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胜油局发〔2022〕48号文相关内容约束,并在发生质量问题时按照该办法履行相关权力和义务(见附件)。 (2)投标人须在标书中书面承诺:货物交付并经检验或验收合格后,乙方凭结算单、发票等办理结算,甲方自乙方送交全套符合要求的结算资料后60日内完成价款支付。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工信部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因乙方未及时开具发票或其它乙方原因导致款项延迟支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质保金规定参照合同条款。若有变化,按胜利油田分公司统一付款政策执行。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完全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若中标,不得以价格原因不供货或延期交货。在框架协议执行期内,如以价格原因不供货或延期交货,出现合同履约问题,接受中国石化及胜利油田的违约处理。” (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当投标人的评标价格低于或高于平均评标价格的30%,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必须提供相关成本构成证明资料(至少包括能够支持报价的成本构成、原材料进货发票、相同产品的销售发票),若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人须在标书中书面承诺:接到用户服务要求后,响应时间不超2小时,根据需要保证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2月13日14时10分 至 2026年2月26日15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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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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