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辽宁分公司大连热电厂面向火电厂混煤的燃料全过程协同优化与控制调整技术及应用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02-3-339)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
本华能辽宁分公司大连热电厂面向火电厂混煤的燃料全过程协同优化与控制调整技术及应用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华能(大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为落实2025年华能集团最新印发的《配煤掺烧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火电厂配煤掺煤管理的要求,以大连热电厂为试点,联合西安院等科研院所共同进行深度研发《面向火电厂混煤的燃料全过程协同优化与控制调整技术及应用》科技项目。研发成果要深度契合并进一步优化华能集团《配煤掺烧管理办法》。燃料全过程数智化建设要求火企从根本上改变工作方式和业务模型,数字化梳理与融通各业务之间的逻辑关系与接口设计,更需运用智能技术解决燃料全过程的非最优运行问题,充分挖掘火电机组燃料全过程协同优化的潜能与效益,包括但不限于燃料全过程数智化平台(包括软硬件设备)开发建设、知识产权成果、技术培训等集成服务。
2.1主要研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本项目综合运用机理建模、人工智能、优化等技术,主要内容:以数据共享为基础打通实时控制网与管理以太网的交互、实时数据库与关系数据库的交互,通过数字化梳理与融通火电各业务各流程之间的逻辑关系与接口设计、运用智能技术解决燃料全过程的寻优运行,开发应用燃料全过程软件平台系统,实现燃料全过程降低燃料成本的最佳寻优,最终实现火电厂燃料全过程的智能精细化管控。一是以数智化配煤掺烧降低燃煤成本为主线,采用数智化逻辑关系与接口设计将燃料部、运行部、生产部以及燃采部工作流的协同对接贯通。二是基于分布数据库的数据共享机制、面向配烧过程的机理优化模型、面向配烧过程的智能补偿模型、面向机组控制系统的偏置智能补偿等,主要进行配场管理模块、煤场上煤模块、煤场卸煤模块、配煤优化模块、透明分层煤仓模块、燃煤采购模块、制粉优化模块、机组参数调整模块、锅炉温度场的控制策略以及磨煤机控制系统设定值的前馈补偿方法等方面关键技术的研发,最终完成基于多态模型融合的数智化配煤掺烧平台。三是在保证网络与数据安全前提下,需要打通实时控制网络与以太网络之间的交互、实时数据库与关系数据库的交互,合理设计本系统软件架构,在接口开发基础上设计软件架构,实现数智化配煤掺烧平台落地长期应用(详见技术文件)。
2.2预期成果和技术指标
(1)预期成果:1)完成燃煤电厂各业务接口技术报告1份;完成配煤模型、配煤补偿模型、透明分层煤仓模型、燃采模型以及设备参数调整模型技术报告1份;完成系统综合技术使用与评估报告1份;开发实时与关系数据库接口;建成高效数智化配煤掺烧平台,包括采购煤/卸煤/存煤/配煤/上煤、可视化透明煤仓、制粉优化实时工况评价模块等模块平台;2)取得省部级创新成果奖,取得授权发明专利3件(或受理发明专利9件),发表(录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5篇。考核办法:提供省部级创新成果奖获奖证明和获得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受理通知书,并计入分公司创新成果折算数内。按照《华能集团科技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和《课题任务书》等进行验收。考核办法:未达到上述要求按照合同管理要求考核。
(2)技术指标:实现存煤、卸煤、上煤等煤场工作的数字化;实现采购指导、透明分层煤仓、配煤、设备参数调整等适应竞价上网的最优配烧平台的智能化与最优化;实现制粉优化与工况评价的实时化,最终实现燃料全过程管理平台的落地实用化与效益最大化。考核办法:在华能大连热电厂获得专家鉴定的实际应用报告。
以上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与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申请相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费、代理费、审查费等)均由投标单位承担,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 项目地点:华能大连热电厂
2.5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18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具体阶段进度安排将按照项目任务书中的年度计划严格执行(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至少1项在工业智能建模与控制或机器学习或火电厂科技创新方面的科研项目业绩(附合同业绩扫描件,须包含合同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至少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14日09:00起至2026年02月26日24:00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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