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2026年报警器检定和校准服务
招标编号:ZY26-XN537-FW0362-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2026年报警器检定和校准服务己由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2026年报警器检定和校准服务。
2.2 项目概况: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草铺镇,有17套炼油工艺(联合)装置,以及相应的油品储运、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等,占地约2.4平方公里,年处理加工原油1300万吨。主要产品包括汽油、柴油、3#喷气燃料、苯、混合二甲苯、液化石油气、丙烯、丙烷、燃料油、石油焦、硫磺和液氨等。全厂每年有近4000台便携式及固定式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报警器需周期检定或校准。
2.3招标范围:云南石化公司所委托检定或校准的便携式及固定式报警器,每年数量约为4000台。
2.4招标条件落实情况
(1)项目已获审批或核准。
(2)资金已经落实,费用预算已批复。
(3)招标所需的技术标准、设计图纸等技术文件已经确定。
严格执行报警器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保证检测数据准确可靠,满足云南石化工作标准要求。
2.5合同估算金额与限额招标: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450万元(含6%增值税)。按云南省计量检定收费标准整体下浮比率报价,优惠率不得低于50%(投标人报价下浮比例必须大于等于50%,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此外云南石化不再支付其它费用。
2.6.计价方式:固定单价。
2.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期起3年。
2.8服务地点:云南省昆明安宁市草铺镇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
2.9标段(标包)划分:1个标段。
2.10 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事业单位的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不允许分包;
*2、人员资质要求:
*2.1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计量师证书,专业为计量、仪器、测控相关专业,且在本单位累计工作时间4年。
*2.2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计量师证书,专业为计量、仪器、测控相关专业,且在本单位累计工作时间4年。
*2.3安全管理负责人持有应急管理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项目负责人须承诺在服务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提供承诺)
注: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注册计量师证书、投标人能证明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专用章,劳动合同以签订日期为开始日期,截至开标日期的整年年限为准,不足整年的不计入工作年限。
*3、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5年度未完成审计报告的可出具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新成立时间晚于2025年1月1日,需提供以实际营业时间为准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因投标人提供资料不全导致无法测算是否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4、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至少有1份金额20万人民币以上(含20万)的报警器检定或校准服务的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份合同应有对应的至少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未提供发票的合同视为无效业绩;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商业活动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须提供书面承诺);
*5.2投标人在开标当日在存在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人开标当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以上(1)、(2)条款以评标时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5.3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5.4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惩戒相关内容见下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响应该要求(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 惩戒主体 |
黑名单等级 |
惩戒适用 |
惩戒范围 |
惩戒阶段 |
信息查询 |
| 1、纳入黑名单的“三商”。 2、纳入黑名单的“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在惩戒期内在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该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 |
集团公司级 |
全集团 |
区分物资、工程、服务类型 |
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 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
以*公示信息为准。 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 外网:https://*/ |
| 企业级 |
原则上本单位 |
*6、其他要求
*6.1投标人须对反商业贿赂进行承诺并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6.2投标人须承诺无影响本项目运行的法律纠纷。
*6.3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检定(或校准)服务能满足客户的量值溯源要求。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提醒: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将包含单位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姓名等相关信息,以接受社会监督。若有造假,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处理,请投标人认真核实投标资料,确保真实无误。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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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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