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79/18-QT-637)
一、招标条件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相关招标项目(生产服务类班车)内蒙古华电蒙东能源有限公司义和塔拉风机发电机维修服务(24个月)联储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内蒙古华电蒙东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内蒙古通辽市开鲁县义和塔拉风电场。
2.2 项目规模:义和塔拉风电场10台金风GW77/1500直驱机组。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730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设备检修、维护-义和塔拉风机发电机维修服务(24个月)联储(CHDTDZ079/18-QT-63701):本本标段采购内容为,义和塔拉风电场机组发电机维修,包含发电机本体及关键部件的现场维修、返厂维修、现场技术支持鉴定,维修后质保期服务以及质保期后的技术支持服务及往返运输服务,同时负责发电机的组装工作并提供专用吊装工具。投标方应在合同期内常备一台适用GW1500/77金风直驱机组发电机备机。接到招标方通知后,5日内将发电机备机运输至指定场站位置。招标方将需检修的发电机运输至投标方检修车间后30日内完成维修。本项目质量保证期自验收通过后起24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备检修、维护-义和塔拉风机发电机维修服务(24个月)联储】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2-25 10:00到2026-03-0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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