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 2026 年市本级食堂食材采购项
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 2026 年市本级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POST-HW-25027,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融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2026 年市本级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ZJPOST-HW-25027。
1.3 项目概况:根据杭州市分公司提交的采购立项及采购需求,拟启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2026 年市本级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5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1.5.1 采购内容:
本项目共 1 个标包,中标 1-3 家供应商。本项目服务期为 2 年,总预估采购金额 2900万元。如中标 3 家供应商,第一中标人分配采购金额的 50%,第二中标人分配采购金额的30%,第三中标人分配采购金额的 20%。如中标 2 家供应商,第一中标人分配采购金额的60%,第二中标人分配采购金额的40%。
| 序号 | 采购内容 | 价格分权重(%) | 采购限价 |
| 1-1 | 肉类 | 29% | ≤71.8%(折扣) |
| 1-2 | 禽类、蛋类 | 13% | ≤83.6%(折扣) |
| 1-3 | 蔬菜、豆制品类 | 15% | ≤57%(折扣) |
| 1-4 | 冻品类 | 9% | ≤82.8%(折扣) |
| 1-5 | 水产类 | 8% | ≤81% (折扣) |
| 1-6 | 水果类 | 1% | ≤57%(折扣) |
| 1-7 | 调味品、副食品类 | 10% | ≤82.8%(折扣) |
| 1-8 | 米 | 6% | ≤2.8元/斤 |
| 1-9 | 油(5升装) | 7% | ≤66元/桶 |
| 1-10 | 饮料、奶制品类 | 2% | ≤80%(折扣) |
注:1.采购数量根据服务期内实际业务量按月据实结算,招标人不作承诺。米、油2 项采购内容,杭州分公司可从其他渠道进行采购。具体流程为:由杭州分公司综合办、财务部、渠道部比对中标供应商的产品,在同一品牌规格下,如其他渠道提供的产品价格不高于中标供应商报价,则杭州分公司有权从其他部门进行采购。除此以外,不得向其他渠道采购米、油。
2.结算方式:除米、油外结算价格按价格基准值*投标报价(折扣)执行,米、油结算价格按投标报价(单价)执行。价格基准值按照“ 杭州市菜篮子零售价格” 网(https://jcyj.drc.hangzhou.gov.cn:6443/jg.html)公布的均价为准(如遇节假日提前至前一工作日),未在官网公布的以杨家农产品交易市场(杭州市八角亭街229 号)询价的平均价为基准价,若杨家农产品交易市场无该价格,以世纪联华新塘店(杭州市新塘路120号新城时代广场D 座)的询价(非促销价)的平均价为基准价。
1.5.2 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食材的供货、包装、运输、卸货、搬运、宰杀(如需要)、损耗、更换、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等项目实施所需的全部费用(均为含税价,税率须符合国家税法规定)。本项目投标报价设最高限价,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的,将否决其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根据基准价填报折扣(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报价不得高于限价。
1.5.3 服务期限:2 年。本合同所在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2900 万元。甲方基于预算管控要求,可提前15 日书面通知乙方后,单方无责提前终止合同。
1.5.4 配送地址及时限要求:每日 6:00 前将当天配送的食材送到甲方指定地址(具体时间以甲方要求为准)。
服务地址:
东站食堂:上城区花园兜街221 号
城站食堂:上城区环城东路11 号
笕桥食堂:上城区机场路240 号大院
朝晖食堂:新市街139 号朝晖邮政支局大院
临平食堂:临平区车站路109 号
西湖食堂:西湖区古翠路110 号
展宏食堂:萧山区坎红路3388 号
钱塘食堂:钱塘区河中路1 号
1.5.5 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拟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2.2 资格条件
2.2.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2.2 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2.3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2.4 投标人具有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食材配送项目业绩合同,须提供相应合同及发票等证明材料。
2.2.5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2.6 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2.7 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2.9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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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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