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34000120260734号001
项目名称:2026年中央补助结核病防治项目抗结核药品采购
预算金额:7320000 元
最高限价(如有): 6470000,440000,410000 元
采购需求:
包别1
包别名称:第1包:抗结核固定剂量复合制剂(FDC-HRZE)
预算金额:6470000 元
数量:不限
简要描述规格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主要为2026年中央补助结核病防治项目抗结核药品采购,本项目共分3个包,本次采购第1-3包,每包情况如下:
第1包:抗结核固定剂量复合制剂(FDC-HRZE),最高限价:647万元;
第2包:抗结核固定剂量复合制剂(FDC-HR),最高限价:44万元;
第3包:乙胺丁醇,最高限价:41万元;
具体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每次供货数量、时间和供货地址由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预防控制所提前通知为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有能力2个月内供货到位,采购需求另有规定的,以采购需求为准。
本包别(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包别2
包别名称:第2包:抗结核固定剂量复合制剂(FDC-HR)
预算金额:440000 元
数量:不限
简要描述规格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主要为2026年中央补助结核病防治项目抗结核药品采购,本项目共分3个包,本次采购第1-3包,每包情况如下:
第1包:抗结核固定剂量复合制剂(FDC-HRZE),最高限价:647万元;
第2包:抗结核固定剂量复合制剂(FDC-HR),最高限价:44万元;
第3包:乙胺丁醇,最高限价:41万元;
具体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每次供货数量、时间和供货地址由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预防控制所提前通知为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有能力2个月内供货到位。
本包别(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包别3
包别名称:第3包:乙胺丁醇
预算金额:410000 元
数量:不限
简要描述规格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主要为2026年中央补助结核病防治项目抗结核药品采购,本项目共分3个包,本次采购第1-3包,每包情况如下:
第1包:抗结核固定剂量复合制剂(FDC-HRZE),最高限价:647万元;
第2包:抗结核固定剂量复合制剂(FDC-HR),最高限价:44万元;
第3包:乙胺丁醇,最高限价:41万元;
具体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每次供货数量、时间和供货地址由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预防控制所提前通知为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有能力2个月内供货到位。
本包别(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别1:2.1中小企业政策
2.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2.1.3□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无 。
包别2:2.1中小企业政策
2.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2.1.3□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无 。
包别3:2.1中小企业政策
2.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2.1.3□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无 。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别1:3.1资质要求:所投药品制剂生产厂商在中国关境内时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3.2代理商投标的,除所投药品制剂生产厂商满足第3.1款要求外,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3.3信誉要求: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注:1“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2上述第3.1-3.2款,请投标人根据投标内容按国家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包别2:3.1资质要求:所投药品制剂生产厂商在中国关境内时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3.2代理商投标的,除所投药品制剂生产厂商满足第3.1款要求外,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3.3信誉要求: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注:1“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2上述第3.1-3.2款,请投标人根据投标内容按国家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包别3:3.1资质要求:所投药品制剂生产厂商在中国关境内时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3.2代理商投标的,除所投药品制剂生产厂商满足第3.1款要求外,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3.3信誉要求: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注:1“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2上述第3.1-3.2款,请投标人根据投标内容按国家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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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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