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工务机械段2026年钢轨保护技术服务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YJCGS2026-009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工务机械段2026年钢轨保护技术服务业务外包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工务机械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评审方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1.执行的技术标准:《普速铁路钢轨打磨指导意见》(运工线路函〔2014〕227号)、《高速铁路钢轨打磨管理办法》(铁总运〔2014〕357号)
2.铁路专用配件维修(服务)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沈阳铁路局大型养路机械线路维修作业管理办法》(沈铁工〔2016〕338号)
3.维保条款:质保期内,经检测打磨后钢轨廓形不符合标准,中标服务单位免费负责对线路钢轨进行重新几何尺寸测量、钢轨廓形个性化设计、打磨策略制定、打磨后钢轨廓形测量等,直至合格。
4.售后服务及要求:为用户解决技术难题,出现非设备性能因素造成的打磨后质量不达标时,服务单位要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给出解决方案,并承担相应责任。5.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进出站、进出基地、站内行走、线路作业等环节严格遵守铁路相关法律法规,违章作业导致人员伤亡、行车安全事故等由中标人负责。其他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技术规格书
1.钢轨修理性打磨应先消除病害,再修正轨头廓形。
2.轨顶纵向中心线两侧10mm区域打磨平面最大宽度为10mm,10-25mm区域为7mm,其余打磨区域为5mm。
3.沿钢轨纵向100mm范围内,打磨平面宽度最大变化量不应大于打磨平面最大宽度的25%。
4.打磨后轮轨接触光带:直线和曲线下股钢轨光带应基本居中,宽度为20-30mm,曲股上股钢轨应偏向内侧。
5.半径小于2900m的曲线地段应采用60N廓形或根据钢轨伤损特点单独进行打磨廓形设计。
6.打磨面粗糙度应不大于10μm。
7.钢轨打磨后应无肥边、无疲劳裂纹、无连续发蓝带。
8.钢轨打磨后周期性磨痕或波磨谷深应符合表1要求。
| 项 目 |
验收标准 |
|||
| 波长( λ )mm |
10≤λ<30 |
30≤λ<100 |
100≤λ<300 |
300≤λ<1000 |
| 采样窗长度mm |
600 ' |
600 |
1000 |
5000 |
| 谷深平均值mm |
0.02 |
0.02 |
0.03 |
0.15 |
| 允许超限百分率% |
5 |
5 |
5 |
5 |
表1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服务商。
2.行政许可及认证:无要求。
3.质量保证能力:无要求。
4.业绩要求:具有国铁集团或国铁集团所属企业钢轨保护技术服务业绩,投标时提供标的或其同类服务项目近五年内(2020年12月至2025年12月)任意一年的合同及对应发票的复印件。
5.经营违法记录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具体见文件相关要求)、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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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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