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LZC2026-C3-230007-YTGC
项目名称:灵川县污水处理厂、灵川县城新区(定江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11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灵川县污水处理厂、灵川县城新区(定江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
数量:3500
预算金额(元):11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灵川县污水处理厂、灵川县城新区(定江镇)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剩余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置,采购需求的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1120000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如提前完成采购人分配处置量则合同自动终止。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分标1】
投标人必须具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可的处置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的资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污泥处置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复印件,证明材料应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对应项目类别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25日至2026年03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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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