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大连工务段2026年行洪桥基础冲刷整治业务外包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大连工务段2026年行洪桥基础冲刷整治业务外包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工务段,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1.执行的技术标准:《普速铁路桥隧建筑物修理规则》(TG/GW130-2018)、《铁路桥涵地基和基础设计规范》(TB10093-2017)、《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10005-2010)
2.铁路专用配件维修(服务)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工电〔2023〕54号)、《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铁总科技〔2014〕172号/铁总科技〔2017〕221号)
3.维保条款:(1)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合格后12个月。中标人应承诺在质量保证期内施工质量没有任何有害缺陷,设备使用不得影响铁路正常行车安全。 (2)在质量保证期内,非外力因素导致的河床防护裂缝、破损、损坏、功能异常,中标人免费进行整改,质保期内由于工程质量问题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负责。
4.售后服务及要求:(1)负责施工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并保证其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有效性和规范性。(2)施工质量检验体系完善,有严格的管理和检验制度,施工质量必须达标。 (3)中标人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接受设备管理单位监督,质量验收必须符合标准。对不符合标准的,中标人应按规范要求,进行返修并承担费用。
5.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1)中标人技术人员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各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杜绝违章作业,防止行车、人身伤亡事故,中标人要做好本方人员人身安全防护管理控制工作;在现场施工期间中标人接受招标方的监督,对不能胜任的中标人技术人员,招标方有权要求予以更换。由于中标人违章作业导致一切事故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引发的连带责任。 (2)中标人在施工、售后工作过程中,遵守职场管理规定,负责无偿清洁运输现场废物垃圾。 (3)踏勘要求:需进行现场了解的可以在标书售卖截止后2日内进行现场踏勘,联系人:黄亮,电话:13904095604。 (4)履约期内,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方要求,每月提供作业人员的工资支付确认单或银行转账凭证,保证劳动人员合法权益。(5)项目主要施工材料为混凝土、钢筋、石料、砂料、水泥等,由中标人供应,进场前需经过招标单位验收,中标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技术规格书不得上线使用。(6)其他详见技术规格书。
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工务段2026年行洪桥基础冲刷整治
技术规格书
一、招标物资基本情况
1.物资名称: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工务段2026年行洪桥基础冲刷整治业务外包。
2.说明: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技术文件中规定的所有条款。如有偏差,必须按照要求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本项目划分为1个包件,工程具体项目、施工地点、数量、完工期分别为:
A01包件:
1.沈大上行线K166+155、下行K166+159行洪桥基础冲刷整治全桥混凝土护底及垂裙312.5立方米。施工地点:沈大上行线K166+155、下行K166+159桥。完工期: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施工设计图详见附件1。
2.瓦长线K28+619行洪桥基础冲刷整治混凝土垂裙及浆砌片石防护134.2立方米。施工地点:瓦长线K28+619桥。完工期: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施工设计图详见附件2。
二、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
1.执行的技术标准:《普速铁路桥隧建筑物修理规则》(TG/GW130-2018)、《铁路桥涵地基和基础设计规范》(TB10093-2017)、《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10005-2010)。
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工电〔2023〕54号)、《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铁总科技〔2014〕172号/铁总科技〔2017〕221号)以及中国铁路总公司、沈阳局集团公司颁发的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相关要求。
3.维保条款及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金。甲方从应付乙方工程款内,按合同工程价款的3%预留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甲方在缺陷责任期(1年)满后30日内,退还乙方质量保证金。
(2)保修项目及质量保证期限:乙方施工所有项目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3)质量保证期间,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5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和人员修理,费用由甲方在质量保证金内扣除,因此导致质量保证金不足预留比例的,乙方应负责补足,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退还质量保证金后,工程质量保修仍然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铁路建设工程管理办法》、以及其它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包括属于终身质量负责制的,其它具体质量保修年限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由乙方继续承担质量保修和工程质量责任。
3.维保条款及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金。甲方从应付乙方工程款内,按合同工程价款的3%预留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甲方在缺陷责任期(1年)满后30日内,退还乙方质量保证金。
(2)保修项目及质量保证期限:乙方施工所有项目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3)质量保证期间,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5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和人员修理,费用由甲方在质量保证金内扣除,因此导致质量保证金不足预留比例的,乙方应负责补足,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退还质量保证金后,工程质量保修仍然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铁路建设工程管理办法》、以及其它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包括属于终身质量负责制的,其它具体质量保修年限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由乙方继续承担质量保修和工程质量责任。
5.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
其他具体技术标准详见《沈大上行线K166+155、沈大下行线K166+159行洪桥基础冲刷整治施工图》和《瓦长线K28+619行洪桥基础冲刷整治施工图》。
三、招标要求
(一)本项目由中标人总承包,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向中标人索赔中标价5%的违约金。
(二)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施工机具必须到位,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中标人应提前提出书面报告,并经过招标人同意。
四、施工安全要求
(一)中标人在施工前必须与招标人的相关设备管理部门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严格遵守安全施工的规程,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完善安全施工措施,确保施工和人身安全,避免行车、消防、设备等一切事故的发生。如发生责任事故,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二)中标人应根据施工图编制施工组织方案,应包含施工项目及负责人,施工计划类别,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及限制行车条件,设备变化和行车方式变化,技术标准,施工方式及流程(Ⅰ、Ⅱ级施工还包括施工方案示意图、施工作业流程计划图、安全关键卡控表),施工过渡方案,施工组织,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及施工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验收安排,指挥体系,应急预案等内容。并报送设备管理单位审核。
(三)中标人施工前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和劳务工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为沈阳局集团公司下发的营业线施工相关文件,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定和人身安全教育,进行营业线安全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四)施工前中标人应与相关设备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安全配合协议,加强施工配合,设备管理单位配合人员不到施工现场或对需保护的既有设备未采取保护措施时不得进行施工。
(五)施工前要积极开展安全预想,做好人力、机具、物资、劳保和防护设备、设施的准备工作;现场机具、设备及材料堆放必须牢固,符合限界要求;施工前要向设备管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特别是影响行车安全的工程或隐蔽工程。
(六)中标人施工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资料等负责人必须经集团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担任;施工单位安全员、防护员及带班人员必须经集团公司施工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七)施工现场设作业负责人、现场防护员,确保作业全过程处于安全可控状态。使用大型机械作业安排“一人一机”防护员,防护员必须经集团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担任。
(八)中标人要建立进场施工签认单制度,施工单位每日在施工前须提交施工现场作业签认单,并与相关单位配合、监控人员现场签认后方可施工。
(九)对工程中涉及的治安、消防、市政、环保、交通、施工所在地居民关系协调等发生的问题和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解决,并承担经济支出。
(十)中标人应加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有毒与腐蚀性材料和其他危险品的管理。
(十一)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必须取得操作合格证,不准操作与证不相符的机械,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操作人员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十一)施工后要坚持逐级复查制度,及时清理施工机具等,防止侵限,进行施工总结,确保行车和人身安全。
五、环保措施
(一)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履行合同约定的环境保护义务,并对违反法律和合同约定义务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二)施工弃料、废水、废气和废液等要及时妥善处理。
(三)施工期间,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四)中标人影有序地堆放和处理施工废弃物,避免对环境造成破坏。因中标人任意堆放或弃置施工废弃物造成妨碍公共交通、影响城镇居民生活、降低河流行洪能力、危及居民安全、破坏周边环境,或者影响其他承包人施工等后果的,中标人应承担责任。
(五)中标人应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维护排水设施,并进行水土保护,避免因施工造成的地质灾害。
(六)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场地。
六、其他要求
(一)作业时严格按照《普速铁路桥隧建筑物修理规则》(TG/GW130-2018)、《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工电〔2023〕54号)、《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铁总科技〔2014〕172号/铁总科技〔2017〕221号)、《铁路桥涵地基和基础设计规范》(TB10093-2017)、《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10005-2010)相关要求作业。
(二)作业后对作业区段内环境进行检查,确保无污染,不影响到其他线路设备状态。
(三)写实要求:施工方要每日做好施工日志和隐蔽工程记录,对整体施工流程、时间节点、工作量、环境情况等进行记录。
(四)项目竣工前15天,中标人应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包含竣工图、检验批、开竣工报告、施工日志、隐蔽工程记录等内容,其内容必须符合行业规范并满足存档要求。
(五)中标人对按照约定自行组织采购的工程机具质量负责,必须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全部使用机具必须有质保单或出厂检验合格证,并按有关规定复测合格。铁路专用设备、材料等按行业验收标准执行。
(六)当现场情况与施工方案不符时,中标人要及时与投标人联系,必须经双方现场核对后,方可施工。
(七)遇施工应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听从指挥全力配合做好应急工作。
附件1
附件2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服务商。
2.行政许可及认证:投标人需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或企业施工劳务资质,投标时提供有效期内资质复印件。
3.质量保证能力:无。
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任一年完成国铁集团或国铁集团所属企业铁路防洪预防性整治、防洪抢险、水害复旧的服务业绩,投标时提供合同和对应发票复印件。
5.经营违法记录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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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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