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尿素集中采购(一标段,1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09335,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辽宁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康平发电有限公司、国电电力朝阳热电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辽宁电力有限公司沈西热电厂、国能辽宁热力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国家能源集团辽宁电力有限公司所属4家电厂尿素采购,其中国能康平发电有限公司预估量为3500吨,国电电力朝阳热电有限公司预估量为2200吨,沈西热电厂预估量为3300吨,国能辽宁热力有限公司预估量为800吨,合计预估量9800吨。 交货期:交货期:2024年11月01日至2025年10月31日。详细要求见技术文件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本次招标尿素生产商的授权或与其签订销售协议。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尿素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10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执行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尿素样品化学成份检验报告;
(2)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五辆自有车辆行驶证盖章复印件或提供五辆租赁车辆合同或协议及租赁车辆行驶证盖章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上所列检验记录有效期须满足要求,过期无效)。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18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24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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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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