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西青(挂)2015-01号地块南区1标段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备案号:JS1201112025072002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0FI001
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津西青(挂)2015-01号地块南区 已由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以津西审投内备(2024)421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永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834210000元, 资金来源为银行投资583947000元,自筹及其他资金250263000元, 出资比例为银行投资70.00%,自筹及其他资金3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163035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建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天津永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投资 83421万元,实施津西青(挂)2015-01号地块南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 727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3035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41535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1500平方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西青区大寺镇津港高速东侧、津纬东道以北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津西青(挂)2015-01号地块南区景观设计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总绿化面积约为54555平方米,设计内容:红线范围内园林景观绿化设计工作。本标段建安费:5182.7250万元。本次招标范围:由中标单位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竣工阶段配合服务等工作。本标段投资额为180.0315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09月25日 至 2025年11月0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 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 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