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广信区饶北河、槠溪、石溪水、花厅水、碧溪、马眼水流域综合规划修编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上饶市广信区饶北河、槠溪、石溪水、花厅水、碧溪、马眼水流域综合规划修编项目招标人为上饶市广信区水利局,建设资金已落实,主要来源为财政性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上饶市广信区境内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赣水计财字〔2009〕152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5年河湖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赣水河湖字〔2025〕2号)、《江河流域规划编制规程SL201—2015》等文件要求,完成饶北河、槠溪、石溪水、花厅水、碧溪、马眼水流域综合规划修编。
2.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完成;
2.6 服务成果:需满足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满足业主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范及满足相关部门验收标准。完成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并提交8套设计资料(文本)和一套电子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开标前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勘察设计企业信用平台公示且信息登记状态为“已完成登记”的视为有效,其他视为无效。
(5)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其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时间、查询截图记录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信用信息报告必须有明确的生成日期,否则视为无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注:以上第(1)至(3)条投标人需提供相关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并且清晰可辨;第(4)至(5)条投标人需自行打印网上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扫描件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第(6)条需投标人自行出具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至电子投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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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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