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江水系重点中小河流防洪治理项目(锦江上高段)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赣江水系重点中小河流防洪治理项目(锦江上高段)勘察设计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上高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锦江古名蜀江,系赣江一级支流,发源于袁州区慈化镇锡杖山,自万载县湖潭入上高县,流经镇渡、墨山、徐家渡,中途流经宜丰县芳溪镇、石市镇,锦江、上高县城、塔下、新界埠、敖山、泗溪等乡镇,在泗溪镇良田村入高安市,经南昌市新建区松湖等地,在新建区瑞河口于左岸汇入赣江。据江西省水利普查,锦江流域面积7506km2,主河道长度306km,在上高县境内主河长78.85km。
根据《江西省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2024-2030年)》,锦江上高段综合治理河长54.25公里,工程总投资约6.64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堤防建设50.55km,护岸建设28.5km,清淤疏浚长度13.7km,建设涵闸50座等。
2.2招标范围及内容:江西赣江水系重点中小河流防洪治理项目(锦江上高段)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
2.4招标金额:本次招标采用费率招标,招标控制费率为95%,计费基数为初步设计批复的勘察设计费(包括主体工程勘察设计费、环保工程勘察设计费、水保工程勘察设计费以及征地移民的前期工作费和勘察设计费)乘以资金到位率。资金到位率为工程财政结算评审的建安工程费除以初步设计批复的建安工程投资。
2.5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内提交可研报告、9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招标及施工图设计满足进度要求。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水利行业工程地勘、测量和设计相关规范及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相关专题报告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2)同时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
(5)投标人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的相应能力【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开标前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勘察设计企业信用平台公示且信息登记状态为“已完成登记”的视为有效,其他视为无效。
(7)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否则视为无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信用信息报告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注:以上第(1)至(4)条投标人需提供相关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并且清晰可辨;第(5)条需投标人自行出具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至电子投标文件;第(6)、(7)条需投标人自行打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截图、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扫描件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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