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DRYZB(2025)0713)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省宝鸡市秦岭中段(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岐山县(2025年)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二标段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和地方投资,招标人为岐山县林业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在岐山县故郡镇、蒲村镇实施人工造林708.4亩,具体内容详见工程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陕西省宝鸡市秦岭中段(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岐山县(2025年)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二标段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陕西省宝鸡市秦岭中段(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岐山县(2025年)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二标段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人工造林、荒山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等林业工程建设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核查平台“中国裁判文书网”);
6、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7月以来(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业绩真实有效可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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