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晴隆民族中学综合楼及学生宿舍和体育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设备采购总承包(EPC)招标(二次)(项目名称)已由晴隆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贵州省晴隆民族中学综合楼及学生宿舍和体育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晴发改发〔2025】24号)、关于调整贵州省晴隆民族中学综合楼及学生宿舍和体育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晴发改发【2025】17号)、2310-522324-04-01-540908(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晴隆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3912万元,地方专项资金968.44万元(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按文件要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晴隆县东观街道办晴隆民中校园内;
2.2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4880.4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837.88万元,设备购置费394.00万元,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10603.14平方米,其中:新建综合楼(含学生实践技能用房)1栋7004.00平方米、学生宿舍1栋3599.14平方米,新建、改造篮球场地6998.11平方米,以及设备购置及室外附属工程。
2.4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设计、施工、设备采购总承包,设计(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并提交最终审核通过的所有成果文件及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包含土建、安装、装修、配套设施、调试、造价试运行移交及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设备调试、设备试运行等全部工作)各承包人对各自所承包相应项目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承担相应的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独投标人或联合体【联合体资质要求:联合体中负责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企业,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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