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林市横山区第十四小学项目已由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榆政发改审发〔2025〕3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榆林市横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榆林市横山区科创,东邻怀远二路、北邻崇德路、西邻怀民路、南部为现状绿地;
2.2 工程规模:学校设置36个教学班,总建筑面积为25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1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4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四幢单体建筑,包括教学行政综合楼、主次门卫、垃圾房以及地下车库等;室外场地包括200米田径场、室外篮球场、室外羽毛球场、室外乒乓球场及其他活动场地的设计;
2.3 项目投资总额:16856.43万元,(其中本次招标控制价1813600.00元);
2.4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标段1:标段名称:榆林市横山区第十四小学项目设计;标段编号:E6108003536c02735001001;标段类型:设计;
2.6 招标范围:标段1:包括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 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各项验收等的内容;
2.7 其他: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标段名称:榆林市横山区第十四小学项目设计:本次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应为本公司的在职人员且无不良记录。
3.2 标段名称:榆林市横山区第十四小学项目设计: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条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3.3 投标人还应具备下列要求:
3.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出具合法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国家规定的其他相关证明;
3.3.2财务要求: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至2024年每年度一份,共三份);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至今新成立公司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3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录入并可查询。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①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⑥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http://wenshu.court.gov.cn/)。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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