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PC-0207-25J5-YG0001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电建昆设(云南)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河头王家、王小村光伏发电项目所需的35kV箱式变压器(华变),资金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电建昆明院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河头王家、王小村光伏发电项目35kV箱式变压器(华变)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
河头王家光伏发电项目位于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场址共划分为三个片区,片区一位于安乐乡小力石村西北部的坡地上,场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01°43'15"、北纬25°31'15",场址海拔高度介于1860~2160m之间;片区二位于安乐乡羊旧村周边的坡地上,场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01°49'22"、北纬25°30'02",场址海拔高度介于1266~1770m之间;片区三位于安乐乡田坝心村东部的坡地上,场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01°47'16"、北纬25°29'14",场址海拔高度介于1461~1660m之间。额定容量60MW,安装容量73.0162MWp。
河头王家光伏发电项目位于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安乐乡。场址及其周边有多条公路通过,交通运输条件较为便利。可通过场址周边的乡村道路进入场内,交通运输条件较好。对外交通路线为:
①全国高速公路网→G5京昆高速→元谋收费站→省道S214乡道→光伏场区。其中元谋收费站→省道S214乡道→光伏场区全程约65.6km;
②全国高速公路网→S45昆楚大高速→牟定收费站→省道S214乡道→光伏场区。牟定收费站→省道S214乡道→光伏场区全程约68.9km。
王小村光伏发电项目位于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项目场址分为两个片区,片区一位于安乐乡大平地村周边的坡地上,场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01°49'10"、北纬25°31'24",片区二位于安乐乡羊旧村北部坡地上,场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01°49'23"、北纬25°30'47",场址海拔高度介于1299m~1670m之间。额定容量60MW,安装容量73.0162MWp。
王小村光伏发电项目位于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项目场址分为两个片区,片区一位于安乐乡大平地村周边的坡地上;片区二位于安乐乡羊旧村北部坡地上。整个场址中心距离牟定县直线距离约36km,距离元谋县直线距离约22km。场址及其周边有多条公路通过,交通运输条件较为便利。其中,片区一、二各有一条乡村公路通过,经乡村公路,可通至位于场址西边的S214省道公路,经S214省道公路,向北、向南可分别通至元谋县、牟定县。场址至元谋县公路里程比至牟定县的公路里程少,推荐经元谋县的线路为为本工程对外交通线路。
本工程对外交通运输拟采用公路运输,具体线路如下:
国内高速公路网→G5京昆高速公路→元谋县(元谋收费站)→S214省道→乡村公路→场址。从元谋县(元谋收费站)到场址,公路里程约41km。
3、招标范围:
河头王家、王小村项目所需的35KV箱式变压器(华变)采购,共计42台。投标方的工作内容包括箱式变电站的设计及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元件的选择、设计、制造、提供图纸资料、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现场指导安装、现场调试指导、参加试验运行和协助交接验收。
3、交货时间:要求在2025年10月10日开始分批交货,首批交货量计划为10台,余量货陆续交货,2025年10月30日交完。若招标人要求交货时间和交货量有变化,提前10天通知投标人。
4、交货地点: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河头王家、王小村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现场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车板交货。
6、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和技术文件的技术规格和质量要求。
7、合同签订方式:集采分签,集中采购,分项目签约合同(河头王家光伏发电项目35kV箱式变压器(华变)、王小村光伏发电项目35kV箱式变压器(华变)分别签订合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制造企业,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自2022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与本次招标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设备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并提供相关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3、投标人应信誉及履约情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新成立的企业按成立后的年份提供,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任意一个月本单位的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5、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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