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武县城乡集中供水车家河水厂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已由长武县水利局以长水字〔2025〕9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武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为地方配套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武县。
2.2工程规模:改造净水厂1座,安装自动化系统1套,更换机泵12台(套),安装输水管道6.5km。本项目为长武县城乡集中供水车家河水厂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招标。
2.3项目总投资额:2800.00万元。
2.4设计周期:12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标段名称:长武县城乡集中供水车家河水厂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招标,标段编号:E61040035169hygbleij001,标段类型:设计;
2.6招标范围:长武县城乡集中供水车家河水厂提升改造工程设计全阶段(可研、初步设计、招标及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等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近五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且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核查平台“信用中国”或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条件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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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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