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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京漠公路加格达奇至瓦拉干段改扩建工程代建+监理一体化DJ-JL1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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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4: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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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京漠公路加格达奇至瓦拉干段改扩建工程代建+监理一体化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CL-ZB-256158

1.招标条件

国道京漠公路加格达奇至瓦拉干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2025】250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国道京漠公路加格达奇至瓦拉干段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代建管理+监理服务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既有公路于2013年建成通车,项目起自京漠公路K2004+272处(加格达奇区城区东郊),与国道萝北至额布都格公路交叉,向北沿即有旧路布线,经加格达奇区、松岭区、古源镇、劲松镇、塔源镇、新林区、大乌苏镇、碧洲镇、翠岗镇、塔尔根镇、塔河县、瓦拉干镇,止于京漠公路K2304+726.668处(瓦拉干冻土桥前)。路线全长300.455公里,其中改扩建二级公路103.927公里(含特大桥8.056公里),具体路段:K2094+500~K2144+000、K2169+400~K2179+500、K2198+300~K2212+000、K2215+700~K2222+900、K2271+500~K2289+600、K2299+400~K2304+726.668;路面改造一级公路9.3公里,具体路段:K2004+272~K2013+572,路面改造二级公路187.228公里,具体路段:K2013+572~K2094+500、K2144+000~K2169+400、K2179+500~K2198+300K2222+900~2271+500K2212+000~2215+700。

全线设置桥梁8122米/7座(特大桥8056米/6座、中桥66米/1座),涵洞41道;公铁立交桥5座(利用),与等级道路平面交叉38处,管线交叉10处(利用);养护道班(合并建设停车区)6处,停车区2处,汽车停靠站17处。

2.2建设地点: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松岭区、新林区、塔河县)

2.3计划服务期: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其中,施工准备阶段服务期2个月,施工阶段服务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服务期2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9月30日,实际工期及服务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标段划分

序号

标段

工作内容

最高限价

1

DJ-JL1

1.建设管理服务

2.配合各级审计部门开展项目审计工作

3.施工准备期、施工期、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以及施工安全、环保的监理服务

4.按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试验检测规程完成项目的监理过程所需的试验检测工作

5.招标人交办的其它本项目的代建、监理相关工作

DJ-JL1标段最高投标限价:39,473,663.00元。其中代建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17,830,199.00元,监理最高限价为21,643,464.0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代建最高限价、监理最高限价的投标均将被否决。

2.5招标范围

代建管理+监理服务一体化服务:1)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缺陷责任期及竣工验收阶段项目管理服务;2)配合各级审计部门开展项目审计工作;3)施工准备期、施工期、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以及施工安全、环保的监理服务;4)按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试验检测规程完成项目的监理过程所需的试验检测工作;5)招标人交办的其它本项目的代建、监理相关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范围):协助业主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办理较大及重大设计变更报批手续、组织中间验收和项目交工验收,组织并指导有关单位编制交工及竣工文件;整个项目施工全过程的技术服务(具体按招标人实际要求);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从施工单位进场施工阶段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决算报告编制等;协助招标人完成本项目的招标工作;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组织检查、考核等并负责落实整改,配合业主准备竣工验收相关工作;进行合同管理,细化、分解项目管理目标,落实项目责任;拟定项目进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措施,履行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计量、资金支付、环境保护等相关责任;承担项目档案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负责建设项目信息化工作,包括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运维等(包含一切与建设单位、监理相关的信息化内容);负责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维修工作管理、配合项目业主进行项目竣工审计;施工准备期、施工期、验收与缺陷责任期以及施工安全、环保的监理服务;项目试验检测服务;招标人交办的其它与本项目有关工作。

2.6质量要求

监理服务质量满足《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 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

2.7安全目标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满足公路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的组织机构和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履约评价和市场信誉,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代建管理服务和监理能力。并具有以下资质(同时满足):

(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证书和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证书。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项目监理工作范围内的试验检测工作应由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或公路工程甲级)试验检测资质和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的单位承担,试验检测单位应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承担项目监理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1)要求的资质,承担项目试验检测服务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2)要求的资质。

3.2投标人拥有公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工程技术系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上人员应为联合体成员人员之和。

3.3 人员要求(最低要求)

(1)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代建办工程部负责人):1人,在本单位工作3年以上(已在投标人处岗位登记),且具有10年以上的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2个公路工程的公路或独立桥梁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项目代建管理或监理工作)。

(2)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在本单位工作3年以上(已在投标人处岗位登记),且具有10年以上的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2个公路工程的公路或独立桥梁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项目代建管理或监理工作)。

(3)代建项目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1人,在本单位工作3年以上(已在投标人处岗位登记),且具有10年以上的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2个公路工程的公路或独立桥梁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项目代建管理或监理工作)。

(4)总监理工程师:1人,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持有安全、环保培训证书(如在2011年1月1日后取得的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或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并经注册登记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总监办中心试验室主任:1人,总监办中心试验室主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同时包含道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交通工程)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同时包含道路、桥梁隧道、交通工程(或公路、材料、桥梁、交通安全设施、机电五项)〕,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1、以上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代建办工程部负责人)、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代建项目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总监办中心试验室主任不可一人多职

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道路、桥梁、道桥、土建、土木、交通等专业。

3、业绩要求中的公路工程是指新建、改扩建(升级改造),同一业绩满足多个要求可分别认定。

4、服务单位派驻现场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得在其他公路建设项目中兼职。

3.4业绩要求(最低要求)

投标人至少承担过5项公路工程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或独立桥梁或隧道工程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项目代建管理或监理工作)。

注:1、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上业绩应为联合体成员业绩之和。

2、 业绩要求中的公路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改扩建(升级改造)。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在2024年未亏损。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成员(包含联合体牵头人)财务报表,联合体成员(包含联合体牵头人)均在2024年未亏损。

3.6投标人不得在所代建的项目中同时承担勘察设计、施工、供应材料设备或者与以上单位有隶属关系及其他直接利益关系。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标均无效。

3.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8.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包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四家。

3.8.2在同一标段内,联合体各方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3.8.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在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成员的职责分工。

3.9信誉要求

3.9.1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公路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价或2024年度黑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联合体成员)提出投标申请

3.9.2投标单位(包含联合体成员)近三年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 网站(www.hljcredi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2023年度在交通运输部或2024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均无公路信用评价结果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4.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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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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