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炼化公司10万吨/年聚丙烯酰胺项目地基处理检测
项目名称: | 大庆炼化公司10万吨/年聚丙烯酰胺项目地基处理检测 |
项目概况: | 大庆炼化公司10万吨/年聚丙烯酰胺项目施工设计图纸所包括全部工作的地基处理检测。 |
项目单位: | 大庆炼化工程管理部(工程造价部、工程质量监督站)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三类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7.1资质条件 7.1.1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1.2响应承包商具有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7.1.3响应承包商具有具备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7.1.4投标人如为省外检测机构须提供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申请表中的《检测项目备案审核结果》。 7.2业绩要求:2022年7月1日-2025年7月1日期间,至少有1项50万桩基检测业绩。业绩有效证明文件形式:提供业绩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建设范围、合同价款及双方签章页)及与合同对应的工程交接手续(经业主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的项目已完成并验收合格的文件,业绩时间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时间为准)或与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发票有效性以评标时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为准),同时提供签订合同业主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7.3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响应承包商需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人员,且与响应承包商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响应承包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在项目实施期间男不得超过60周岁,女不得超过55周岁。响应承包商承诺,在合同签订后、项目开工前,按照相关要求,参加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的HSE培训并取证。 7.4机具要求:响应承包商承诺自行配备满足该项目需要的检测设备和工具。 7.5信誉要求 7.5.1响应承包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网站截图) 7.5.2响应承包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网站截图) 7.5.3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失信信息公告”中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无效(以选商评审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失信信息公告查询为准,《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 7.5.4被中石油集团公司或大庆炼化公司纳入黑名单,且在惩戒期限内的投标无效。(以选商评审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三商黑名单查询为准) 评审现场将对响应承包商提供的网站截图进行查询核实,如核实结果与响应文件不一致,以评审当日查询为准。 7.6其他要求: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除国内大型生产加工集团及所属单位之外,同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高管(包括董事、监事)的两个及以上企业的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评标当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潜在承包商,请于2025年8月19日8:00至2025年8月22日8:00,与公告中项目联系人联系获取采购方案。 |
*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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