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YJ-A-WZ-2025-065号
1.招标条件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原铁道部第8号令《铁路建设工程竞谈投标实施办法》、《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自购物资设备管理工作的通知》(工管物资电【2013】49号)以及业主或工程项目上级单位物资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及要求,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所列的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作为招标人对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辽中区第二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分校新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所需钢筋公开招标采购。
1.2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危旧桥梁加固改造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以及业主或工程项目上级单位物资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及要求,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做为招标人对沈阳危旧桥梁加固改造项目道路材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辽中区第二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分校新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概况: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辽中区第二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分校新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该项目拟设置小学部24个班型、中学部12个班型,每班45人,可容纳学生1620人。项目占地面积为49828.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480平方米,新建小学部教学楼1栋、综合楼1栋、中学部教学楼1栋、食堂体育馆1栋、报告厅1栋、门卫室2栋、室外卫生间1栋、连廊1栋,并配套建设操场、道路、绿化、围墙、大门及室内外综合管线等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单体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含强弱电)、室内外装饰工程、配套工程等。
项目总造价:8963.46万元。
工期要求:426天。
开竣工日期:2025年4月18日—2026年6月18日。
2.2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危旧桥梁加固改造工程(一期)项目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沈阳市危旧桥梁加固改造工程分别位于沈阳市和平区、沈河区、皇姑区、大东区和铁西区境内。对文化路立交桥、珠江桥、东西高架桥、公和桥、黄河立交桥、沈苏路4#桥;
(2)建设内容及规模:沈阳市危旧桥梁加固改造工程分别位于沈阳市和平区、沈河区、皇姑区、大东区和铁西区境内。对文化路立交桥、珠江桥、东西高架桥、公和桥、黄河立交桥、沈苏路4#桥这7座存在的全部隐患进行应急处治,重点解决现状损伤状态下盖梁承载能力不足、挡土墙外倾、牛腿混凝土脆性破坏风险、主体结构混凝土破损严重、混凝土掉落等病害;
(3)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检验批、分项、项目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主体工程质量零缺陷,确保合同兑现率100%。杜绝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及以上工程质量事故(件);杜绝一般及以上不良行为;遏制“质量问题”频次。创建集团优质工程,争创沈阳市优质工程奖;
(4)计划工期:施工工期183日历天(具体时间及过程中时间节点工期以合同要求为准)。
3.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3.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要求投标人资格条件为:
1、钢材(GC-01)(辽中学校项目)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者取得代理资格的代理商。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必须具备连续供货能力,必须将所供的混凝土运抵招标人所指定的地点的运输保障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产品品种,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GB1499.1-2024)、《钜筋混凝土用钢》(GB1499.2-2024)和施工工艺有关规定,并具备一定的运输应变能力。
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产品品种,产品质量必须满足本合同段设计质量要求和需要,并具备一定的运输应变能力;具有投标物资质量检测能力。
(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中国中铁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6)其他要求: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和相应招标人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在中国中铁股份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单位;
(7)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包件投标文件第8.3条《制造厂出具的授权函》不用出具。
2、道路材料(DLCL-01)(沈阳危桥加固项目)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交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具备满足投标物资的供应能力及满足施工要求时间,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财务状况报告(注:可以是投标人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或第三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对于2025年新成立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或投标人的完税证明,格式自拟)。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5)供货业绩要求:无要求。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在中国中铁、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及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单位。
(7)投标人具备诚信经营要求:通过“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日期截止日前一周内“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截图),列入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8)其他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不需要提供厂家授权。
(9)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接受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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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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