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9号10 号泊位扩建工程智能装卸系统总承包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9号10 号泊位扩建工程智能装卸系统总承包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9号10号泊位扩建工程智能装卸系统总承包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9号10号泊位。
2.1.2建设规模
本工程拟从10号泊位往南扩建泊位208m,码头结构按靠泊20万吨级集装箱船设计,结构设计底高程为-18.0m,扩建后9号10号泊位岸线总长度为991m,其中南侧905m岸线可满足2艘20万吨级集装箱船同时靠泊作业要求,新增集装箱年设计通过能力40万TEU,扩建后9号10号泊位年设计通过能力由161万TEU提升至201万TEU。
2.2招标范围
以“交钥匙”的方式为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9号10号泊位扩建工程智能装卸系统提供总承包服务,主要包含自动化双小车岸桥、自动化轨道吊、智能导引运输车、智能控制系统的供货,投标人须负责上述设备和系统硬件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软件系统的建设,及自动化调试、重载联调、设备报检报验、技术服务(含培训)等。具体为:
2.2.1采购两台自动化双小车岸边集装箱起重机(以下简称:岸桥)及附属设备与系统,包括设计、制造、部装、总装、整机发货运输至现场、安装和调试、试验、验收及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交钥匙工程)等。
2.2.2采购两台自动化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以下简称:轨道吊)及附属设备与系统,包括设计、制造、部装、总装、整机发货运输至现场、安装和调试、试验、验收及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交钥匙工程)等。
2.2.3采购14辆智能导引运输车(以下简称:IGV)及附属设备与系统,包括设计、制造、部装、总装、整机发货运输至现场、安装和调试、试验、验收及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交钥匙工程)等。
2.2.4采购一套智能控制系统,包括本工程投入正常运营所需的设备调度系统、智能运维中心、码头效率分析平台、3D物联网可视化系统、自动化区域门禁系统、智慧安防系统、网络规划及综合布线、限定区域可视化系统、IGV无线通讯系统等,相关系统硬件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软件系统的开发、部署,自动化调试、重载联调、设备报检报验、及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交钥匙工程)等。
本项目为总承包交钥匙工程,须提供本次招标设备、系统及与本项目相关设备、信息化系统的系统集成、调试及系统优化等相关服务,实现全自动化集装箱码头智能装卸。
2.3交货地点
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9号10号泊位。
2.4交货期
签订合同之日起38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系统的交付及联调,实现投产,运行效率、联合调试达到交付条件,并投入商业运营,其中:
2.4.1签订合同之日起330日历天内,完成2台岸桥运抵买方码头及安装;签订合同之日起3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岸桥调试,并具备投产条件。
2.4.2签订合同之日起285日历天内,完成2台轨道吊运抵买方码头及安装;签订合同之日起315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轨道吊调试,并具备投产条件。
2.4.3签订合同之日起255日历天内,完成14辆IGV运抵买方码头;签订合同之日起285日历天内,完成所有IGV调试,并具备投产条件。
2.4.4签订合同之日起380日历天内,完成自动化设备与相关系统的重载联调,并具备投产条件。
2.5质保期
岸桥、轨道吊和IGV的整机质保期为通过验收之日起不少于24个月。其他相关机构与关键配套件以及软件的质保要求以相关技术规格书描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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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须为起重机械制造,许可子项目须含有桥式、门式起重机(A)。
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经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并后附其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完成2台吊具下额定起重量65吨(及以上)岸边集装箱桥式起重机或2台吊具下额定起重量40吨(及以上)的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制造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面(能证明具体设备数量、额定起重量、是否为自动化设备、双方签字盖章页)、设备交机验收合格报告复印件或设备安装监督检验书,业绩时间以设备验收合格时间或设备安装监督检验书批准日期为准,如设备验收合格时间与设备安装监督检验书批准日期不一致,两者时间只要有任一证书落款时间在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即视为项目业绩完成时间符合要求,若业绩材料为英文版本的,还须提供中文翻译文本。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出在全国范围内暂停投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广西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出在广西暂停投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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